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3)
2016年,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公布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石化路28号,邮编:529200,电话:0750—5565830)。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把政务服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来落实,主动做好相关的信息公开,具体如下:
1.在部门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模块公开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我市行政服务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总结、《台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的工作措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2.在部门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模块公开办事指南,直接链接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目前,进驻网上办事大厅的有44个部门单位约731个服务事项及16个镇街服务站。
3.在部门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模块发布我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工作相关内容,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2016年预算报表、“三公”经费支出等有关情况。
4.在部门网站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模块公开行政审批改革有关情况,主要是《台山市“五公开”》和《台山市“1 3”清单——审批清单》。《台山市“五公开”》直接链接到中国台山市政府网,《台山市“1 3”清单——审批清单》直接链接到江门市人民政府“1 3”清单公示网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网站、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台山微市长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一)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江门市台山分厅网站公开信息
及时将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相应地发布在该网站的有关栏目,方便公众查阅。
(二)通过公开宣传栏等主动公开信息
积极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中心设立的公开宣传栏上公布有关信息,同时设置一些可移动的公开栏架,方便专项政务服务工作信息的公开。
(三)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台山微市长主动公开信息
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的内容包括:中心概况、中心动态、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咨询投诉、中心快讯、规章制度、通知公告、服务导航、民生直通车,并链接到网上办事大厅、台山政府网等。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则及时公开中心的工作动态和有关的信息变更,台山微市长则及时公开我市民生相关问题的报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市行政服务中心对照“窗口行业”检查标准及市创文办的要求,积极公开各进驻窗口的收费审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同时制定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本年度没有公开任何不应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过针对我中心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须做到及时有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解读,创新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