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卫生监督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根据《台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18年1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台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2月3日
附件
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黄孔利口腔诊所 |
台山市台城东城大道142号101卡 |
黄孔利口腔诊所存在:1、医疗废物贮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未设置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2、未将医疗废物置于专用包装物的行为 |
口腔诊所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 的规定。现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二)项和《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的规定 |
1.警告;2.罚款3000元 |
蒙海波 |
广东省电白县岭门镇新丰鸡场村 |
蒙海波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且未经批准擅自在台山市台城富丽园6号楼底层西南面卡位独立从事口腔医师执业活动,违法时间自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17日,非法所得1000元。 |
个人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和《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规定 |
1.没收非法所得1000元;2.没收药品和器械(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消毒碗柜1台、牙钳1个、手机1个、镊子1个、牙镜1个、牙模13个、就诊相关记录本1本、名片2张、托盘2个、探针4个、一次性口腔器械盒13盒、双氧水2瓶);3.罚款6000元 |
二、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非法行医人员 |
违法地点 |
违法行为 |
处理结果 |
无 |
|
|
|
三、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纳入依据 |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
无 |
|
|
|
|
|
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记分原因 |
记分分值 |
记分依据 |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 |
台山市台城环北大道74号 |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的医疗废物暂存间与生活垃圾存放室相邻,未远离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
2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 |
五、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台山市台城雅美乐美容会所 |
台山市台城双亭街6号之六108房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美容店项目案 |
个体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
警告、罚款 |
台山市台城金华旅业 |
台山市台城环市东路源华苑A幢201房 |
未按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等卫生设施案 |
个体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 |
警告、罚款 |
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无 |
|
|
|
|
|
七、专项抽检类信息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
|
|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