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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我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发生医院感染和聚集性疫情,市卫生监督所积极部署,迅速成立行动小组,结合前期市卫生健康局专家检查组以及上级督导通报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抓住关键要点,突出监督重点,深化细化检查标准,从严检查、从严查处,从2020年12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截至2021年1月28日,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70人次、执法车辆13车次,检查医疗机构34间次。检查严格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指引(第二版)》的要求,重点监督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医院感染防控和疫情处置等工作情况。检查期间,市卫生监督所卫生执法人员深刻汲取近期我国其他省市疫情防控经验教训,深入我市乡村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细致排查个体诊所和卫生站疫情防控薄弱环节,重点检查个体诊所和卫生站是否存在擅自接诊发热患者情况,及就诊人员佩戴口罩、“一米线”设置和预检分诊制度等落实情况。对检查不合格单位,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加大复查回访力度,定期追踪整改情况,巩固整改落实效果,如整改未到位未达防控要求的一律关停,着力逐步推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院感防控工作细化深入,以强有力的监督执法措施营造严谨的疫情防控氛围,不断提高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水平。
图1.检查乡村卫生站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图2.检查基层诊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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