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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探索新时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模式,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全覆盖,分步走”的原则,于今年7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综合评价监督检查中,市卫生监督所评价组重点针对传染病疫情控制、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执行、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和评分评价。截至目前,共对58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其中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26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未定级医疗机构31家。
市卫生监督所根据检查结果总结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中的共性问题,通过“飞行检查”“回头看”等方式进一步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整改,有效巩固评价成果。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持续抓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综合监督评价工作,把其作为建设卫生强市、推进医改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综合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校验、规范化基层医疗机构评审等工作相衔接,全面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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