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卫生监督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正常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台账。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股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八、制定火灾处置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九、本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本制度与今后下发的新规定有抵触之处,以新文件为准。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卫生监督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正常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健全消防工作台账。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股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八、制定火灾处置程序,明确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明确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九、本制度与上级文件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十、本制度与今后下发的新规定有抵触之处,以新文件为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