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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4-09-24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李永顺:
我局处理向你追回社会保险待遇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台社保退字﹝2024﹞39号),内容如下:
参保人
姓名:李永顺 ,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5002282000****1510
住址:重庆市梁平区礼让镇凤凰村4****
银行账户:622823047533334****,开户银行名称:农业银行
根据上级稽核发现,你在离开我市台山市精诚达电路有限公司后申领了失业补助金,在我市享受失业补助金的同时,在重庆人人微聘科技有限公司就业并参保(简况: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在重庆参职工,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领取失业补助金,违规领取失业补助金时段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和《关于做好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68号)的规定,须退回重新就业后领取的失业补助金。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将600元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退回我局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退台山李永顺失业补助金”:
户名: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账号:80020000021685945
开户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江中心支行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0750-5513825
联系地址:台山市德政路5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东侧社保经办大厅57-61号窗 养老保险待遇股(失业保险待遇股)
现予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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