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生成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李春春:
我局处理向你追回社会保险待遇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广东省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退款通知书》(台社保退字﹝2024﹞84号),内容如下:
参保单位
名称:台山市台城镇顺富杂货店,营业执照号码:440781600231947
地址:台山市台城镇新桥副食市场十四号铺位
当事人
姓名:李秀桃,为该单位法人,该单位已注销,注销后,李春春(身份证号:4407811980****312X,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四九镇东方华安村****)仍在该单位名下参保,导致该单位于2022年10月领取了一次性留工补助,领取账户明细如下:
户名:李春春
账号:62284106145207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根据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由于该参保单位已注销,不属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规定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发放对象,我局发到上述银行账户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须退回。依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等规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依法将500元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退回我局社会保险基金账户,划款时请备注“退台山市台城镇顺富杂货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户名: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账号:80020000021685945
开户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江中心支行
如对上述处理意见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电话:0750-5513825
联系地址:台山市德政路5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东侧社保经办大厅57-61号窗养老保险待遇股(失业保险待遇股)
现予公告,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8月19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