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生成日期: | 2023-08-17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心和关怀。按照国家、省、市的整体部署,我局积极做好2023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调待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统一政策和要求抓好落实。一是提前谋划,周密部署。提前组织工作人员核实业务系统中参与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信息,加强数据比对,精准定位参与调待的人员名单;二是认真研读调待政策,校验调待金额数据,及时反馈问题,确保每人每笔调待金额准确发放。
一、调整范围
根据调待文件规定,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22元。
(二)挂钩调整:1.定比调整:每人每月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2%加发。2.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
对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按年龄分4个档次倾斜调整:
1.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20元;
2.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30元;
3.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60元;
4.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200元。
对上述高龄人员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
此次调整共惠及我市5.6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需补发的1-7月份基本养老金差额已于7月24日发放到退休人员银行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文件精神,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参与此次养老金调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12月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2023年1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不参与此次调整。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