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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市公有资产的处置行为,防止公有资产流失,市公资办重新修订《台山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
1.传真:0750-5532721 ;
2.电子邮箱:tssgyzcglwyhbgs@jiangmen.gov.cn ;
3.通信地址:台山市台城桥湖路84号(原外经贸大楼)4楼(邮编5292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4日。
附件下载:台山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台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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