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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 2018-08-21 02:30:48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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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台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公资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根据《台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办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深化定位、转变职能,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国资监管水平,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原则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公开内容
      (一)基本情况:本办的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及分工、权责清单、各业务股室联系方式。(责任股室:人秘股)
      (二)工作情况:本办的政务(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责任股室:各业务相关股室、人秘股)
      (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资料、信息公开指南、业务办理指南、表格下载等。(责任股室:各相关业务股室)
      (四)干部人事工作情况:人事任免信息、人事招录信息。(责任股室:人秘股)
      (五)财政年度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情况。(责任股室:财监股)
      (六)市属国有企业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基本信息、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组与资本运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监事会动态。(责任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七)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及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办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定期不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领导要直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其他领导配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人秘股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相关股室、属下企业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报送需公开内容,报送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报送内容经本办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在相关栏目发布。
      (三)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对公资办系统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的能力,提升公资办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保障机制,强化责任部门的内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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