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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山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公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企业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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