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广东省供销合作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提高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现公开遴选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省供销社建立服务主体名录库,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按照遴选程序确定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为供销社控股的社有企业、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实施主体必须已纳入省供销社实施主体名录库;
二是供销合作社须为实施主体的第一大股东,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4%;
三是在广东省境内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
四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五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
六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七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绩效目标及实施内容
(一)绩效目标
一是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系统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大幅增加,实施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5万亩以上;二是规模化服务带动小农户增产增收,服务小农户面积或资金占比达60%以上。
(二)服务作物种类及面积
重点围绕水稻、玉米、马铃薯、番薯等粮油作物开展生产托管服务。实施主体完成面积核算按照托管服务“耕、种、防、收”各环节面积系数加权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A=0.36A1+0.27A2+0.1A3+0.27A4(A为生产托管服务面积,A1、A2、A3、A4分别为耕、种、防、收各环节托管服务面积)。
(三)服务对象
项目主要面向小农户开展生产托管服务,服务对象为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可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主体间接为小农户、家庭农场提供服务。实施主体为自己流转的土地实施的托管服务不纳入补贴范围。项目充分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通过“供销合作社+村集体+服务组织+农户”的模式,支持实施地区以整村推进的形式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现小农户耕地集中连片、统一接受全程托管服务。
(四)资金补助标准和方式
单季作物按照每亩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原则上补贴额度不超过托管总费用的30%。项目资金补助给遴选确定的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在服务合同中明确补助服务对象的金额,并在最终收取服务费用时直接扣减补贴金额。项目坚持先服务后补助原则,按实施主体实际开展生产托管的服务面积拨付补助资金。本次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不可与中央财政同类资金叠加使用,同一地块同一服务环节每造只能补助1次,不得在农业农村部门和供销部门重复领取补贴。根据项目实施要求,2023年到2024年实施的任务面积,均属于本项目实施方案补助范围。
(五)服务方式
实施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并商定服务方案,提供全程托管服务或多环节托管服务。
1.签订服务合同。实施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或依托数字农服平台生成服务订单,服务合同应包含服务价格、服务地块位置、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等内容。
2.提供作业服务。实施主体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为确保项目规范实施,保证服务效果,实施主体参与作业的农业机械原则上应安装农机作业轨迹记录设备,并保留轨迹、照片等佐证材料。
3.服务对象确认。实施主体完成服务后,服务对象依据服务实施情况对服务情况进行确认,并填写对服务效果的满意度。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提供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需达到80%以上。
4.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实施主体实施完成每造托管服务后,及时向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提请验收,由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自行验收,或组织第三方机构、专家等进行验收。验收以服务合同、作业轨迹、作业图片、农户确认书、满意度调查表等材料为主要依据。经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按照补助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5.项目总结。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应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及时并如实记录服务的时间、地点、作物、对象等信息,做好归档工作,档案要保存2年以上以备查。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应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并报省供销社、市级供销合作社备案。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服务组织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填写《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报送至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概况、人员机构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等。
2、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概算和实施计划;项目预期目标、社会效益;保障措施等。
3、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开展服务的业绩等。
(二)申报格式
申报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申报材料有封面和目录,封面需标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申报时间
请各服务组织于2023年10月17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到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105号)综合业务股,同时电子版扫描件发邮箱tssgxs@jiangme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
由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出达标的服务主体,报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联系方式
单位: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
通讯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105号
联系人:陈健奔,联系电话:0750-5523339
附件: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2023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书.docx
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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