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3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01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6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于2023年5月9日-15日发布了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并完成申报收集工作。
经过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会研究,拟认定台山优禾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5月18日-5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提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正式姓名,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750-5523339)
台山市供销合作联社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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