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台山市部门“双公示”目录(新版)
-
2020-07-15 16:37:36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档案馆
江门市台山市部门“双公示”目录(新版) |
| | | | |
行政决定部门 | 行政职权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行政相对人 |
江门市台山市档案馆 | 行政许可1 | 县、乡级综合年鉴冠名编纂许可 | 【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行政法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8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告第6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2 | 县级地方志书冠名编纂许可 | 【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行政法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8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告第6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3 | 县级综合年鉴出版许可 | 【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行政法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8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告第6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行政许可4 | 县级地方志书出版许可 | 【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7号)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行政法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8年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告第6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