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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台府报〔2018〕65号

 

2018年,在上级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紧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推动“放管服”向纵深发展。二是依托“一站式、一窗式”市、镇、村三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办多项事的便利。据统计,截至11月,法人“一门式”业务办理量累计为4700多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49%;镇级自然人“一门式”业务办理量累计近3.3万件;村级自然人“一门式”业务办理量累计近2.5万件。三是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公布企业开办流程的全景图,帮助企业直观了解办事程序;利用二维码“码上查询”统一对外展示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让群众能清晰掌握各种事项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流程、办结时限等等;同时,我市正探索网上(微信)预受理、预约取号的便民便企服务。四是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建设,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五是紧跟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二是落实台山市2018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源头管理。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多途径公开征求意见、三统一、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等制度。四是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涉及证明事项、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妨碍公平竞争、产权保护、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制定《关于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二是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根据目录,我市2018年拟开展《台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7-2022年)》等6项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台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7-2022年)》等目录内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执行多种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部门单位意见、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四是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平台。以市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以法律顾问室为重要载体和平台开展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活动,为市政府重要事务全程提供法律支持。2018年,市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市政府重要合同321份,重要请示类文件292件。通过合法性审查工作,保证政府决策事项符合法定权限,内容合法,制订起草过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5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就贯彻实施“三项制度”提出具体工作要求;9月,市政府法制机构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三项制度”进行解读,并就我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汇报。市政府对“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十分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少谋指示各执法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务实推进,做到聚焦要“准”、要求要“严”、措施要“实”、效果要“好”,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把推进“三项制度”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好人财物等具体要素,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落地见效。目前,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我市大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公布执法流程图、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目录,但离全方位公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公示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市已制定《台山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对我市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现全市26个执法任务较重的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措施,17个部门已配置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合计745台。其中,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重点执法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较为良好,配备率超过60%。制度建立以来,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556宗案件中使用执法记录仪;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方面,由于大部分单位并未建立法制机构,法律专业人才不足,审核工作开展不够顺畅。

二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月开始,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专人对全市26个执法任务较重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对照省制定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标准,逐项进行评分。第一轮评查结束后,评查小组与受评单位进行面对面的反馈交流,逐项指出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案卷评查过程中,评查小组还重点针对“三项制度”的落实进行业务指导,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是严格执行《台山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申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执法人员主体合法。

四是进一步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在制定《台山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加快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要求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确保公正执法。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

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依法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类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行政审批改革、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20方面的信息。二是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台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部署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全面优化网站信息。在江门市组织的2017年政府网站考评中,我市政府网站的排名从去年的第七名上升至第二名。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20181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少谋代表市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市政府2017年的工作进行回顾,并报告2018年工作安排。二是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90件建议、政协提出的57件提案,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重视市法院、检察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从快从实落实司法建议要求,在“两法衔接”、挽回国家损失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四是积极配合监察、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全力加以整改落实。五是坚持市长专线电话、市投诉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长网上信箱和网上视频接访等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的制度,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出庭应诉率。2018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50%二是推进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创新,贯彻《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办法》,将涉及当事人实质利益的矛盾纠纷普遍纳入开庭审理范围,通过相互质证、面对面辩论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定纷止争功能。三是敞开大门,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市政府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镇(街)政府(办事处)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或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充分调动法援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的积极性,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截至12月中旬,相关律师共受理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317件,占全年刑事法援案件总数的81%五是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组织全市律师轮流进驻市法院、台山法律援助处驻看守所工作站值班,深化律师公益服务作用。六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台山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均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建立台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并对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制定《台山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三是落实《2018年度台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由市法院、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及相关法学专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学法辅导。四是举办一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对39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统一网上考试,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五是依托江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网上普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 六是推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在公务员任职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等培训班中均安排法律知识课程,并进行考试,把考试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脱产培训情况计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增强全体公务员的法律意识。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理顺领导机制。二是有条不紊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按时上报改革方案,开展全市事业单位职能界定,梳理出1000多项行政职能和200多项非行政职能,为全面顺利完成改革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2018年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二)依法行政配套工作制度尚需完善。

(三)“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还不到位。

(四)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出庭应诉率仍有待提高;五、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从以下八方面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构建市场开放公平,企业自主决策,政府权责清晰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科学立规、民主立规、依法立规。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立规。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三)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研究建立健全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推进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继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和年终考评,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审计机关监督。认真落实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委员会监督,确保正确行使权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制度,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的延伸监督功能。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和行政应诉工作督查指导,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扎实有效做好访诉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

(八)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实施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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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18-12-24 02:23:00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市档案馆
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台府报〔2018〕65号

 

2018年,在上级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紧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推动“放管服”向纵深发展。二是依托“一站式、一窗式”市、镇、村三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办多项事的便利。据统计,截至11月,法人“一门式”业务办理量累计为4700多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49%;镇级自然人“一门式”业务办理量累计近3.3万件;村级自然人“一门式”业务办理量累计近2.5万件。三是在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公布企业开办流程的全景图,帮助企业直观了解办事程序;利用二维码“码上查询”统一对外展示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让群众能清晰掌握各种事项的办理条件、申报材料、流程、办结时限等等;同时,我市正探索网上(微信)预受理、预约取号的便民便企服务。四是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建设,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五是紧跟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台山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本)》。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细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二是落实台山市2018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源头管理。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贯彻执行规范性文件多途径公开征求意见、三统一、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备案等制度。四是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涉及证明事项、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妨碍公平竞争、产权保护、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制定《关于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二是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根据目录,我市2018年拟开展《台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7-2022年)》等6项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台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7-2022年)》等目录内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执行多种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部门单位意见、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四是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平台。以市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以法律顾问室为重要载体和平台开展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活动,为市政府重要事务全程提供法律支持。2018年,市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查市政府重要合同321份,重要请示类文件292件。通过合法性审查工作,保证政府决策事项符合法定权限,内容合法,制订起草过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5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就贯彻实施“三项制度”提出具体工作要求;9月,市政府法制机构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三项制度”进行解读,并就我市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的有关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汇报。市政府对“三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十分重视,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少谋指示各执法单位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务实推进,做到聚焦要“准”、要求要“严”、措施要“实”、效果要“好”,要求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坚持把推进“三项制度”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好人财物等具体要素,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落地见效。目前,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我市大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公布执法流程图、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目录,但离全方位公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公示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市已制定《台山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对我市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行详细具体的规定。现全市26个执法任务较重的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措施,17个部门已配置行政执法记录设备,合计745台。其中,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重点执法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较为良好,配备率超过60%。制度建立以来,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556宗案件中使用执法记录仪;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方面,由于大部分单位并未建立法制机构,法律专业人才不足,审核工作开展不够顺畅。

二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3月开始,市政府法制机构组织专人对全市26个执法任务较重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对照省制定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标准,逐项进行评分。第一轮评查结束后,评查小组与受评单位进行面对面的反馈交流,逐项指出案卷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案卷评查过程中,评查小组还重点针对“三项制度”的落实进行业务指导,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是严格执行《台山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的,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台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申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执法人员主体合法。

四是进一步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在制定《台山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加快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要求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确保公正执法。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

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依法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类政府信息,重点公开行政审批改革、住房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20方面的信息。二是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台山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方案》,部署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全面优化网站信息。在江门市组织的2017年政府网站考评中,我市政府网站的排名从去年的第七名上升至第二名。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20181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谢少谋代表市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市政府2017年的工作进行回顾,并报告2018年工作安排。二是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本级人大代表提出的90件建议、政协提出的57件提案,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三是重视市法院、检察院提出的司法建议,从快从实落实司法建议要求,在“两法衔接”、挽回国家损失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四是积极配合监察、审计机关依法开展监督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全力加以整改落实。五是坚持市长专线电话、市投诉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市长网上信箱和网上视频接访等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的制度,如实记录投诉举报信息,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出庭应诉率。2018年,以市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过50%二是推进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创新,贯彻《广东省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办法》,将涉及当事人实质利益的矛盾纠纷普遍纳入开庭审理范围,通过相互质证、面对面辩论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定纷止争功能。三是敞开大门,推进领导干部“大接访”。市政府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镇(街)政府(办事处)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或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倾听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充分调动法援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的积极性,全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截至12月中旬,相关律师共受理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317件,占全年刑事法援案件总数的81%五是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组织全市律师轮流进驻市法院、台山法律援助处驻看守所工作站值班,深化律师公益服务作用。六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台山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均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建立台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指导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并对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制定《台山市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三是落实《2018年度台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由市法院、市海洋与渔业局等单位及相关法学专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学法辅导。四是举办一期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对392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统一网上考试,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五是依托江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组织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网上普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 六是推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在公务员任职培训、公务员初任培训等培训班中均安排法律知识课程,并进行考试,把考试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脱产培训情况计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增强全体公务员的法律意识。

(九)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是及时调整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理顺领导机制。二是有条不紊开展机构改革工作,按时上报改革方案,开展全市事业单位职能界定,梳理出1000多项行政职能和200多项非行政职能,为全面顺利完成改革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2018年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二)依法行政配套工作制度尚需完善。

(三)“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还不到位。

(四)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出庭应诉率仍有待提高;五、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从以下八方面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构建市场开放公平,企业自主决策,政府权责清晰的市场准入管理新体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科学立规、民主立规、依法立规。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立规。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

(三)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法治决策机制。研究建立健全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推进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继续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保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和年终考评,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审计机关监督。认真落实监察法,自觉接受监察委员会监督,确保正确行使权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开庭审理制度,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强化行政复议的延伸监督功能。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加强行政应诉队伍能力建设和行政应诉工作督查指导,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扎实有效做好访诉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

(八)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继续实施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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