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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24-09-14 11:59:22
台山市汶村镇颐养食堂运营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第二次公告

  为推进汶村镇长者饭堂建设工作,解决本镇散居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独居老人等特殊群体就餐困难问题,为我镇符合就餐条件的群体提供配餐服务,我镇就台山市汶村镇颐养食堂运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有实力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台山市汶村镇颐养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二、服务地点:台山市汶村镇汶海路199号

  三、服务期限:3年

  四、服务对象:汶村镇户籍且居住在汶村镇村(居)委会符合条件的对象。

  五、服务经营方式:政府补助,运营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六、服务内容

  (一)在采购人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下,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对汶村镇颐养食堂进行营运;

  (二)为符合政府补贴条件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等提供堂食、送餐服务。

  (三)每天正常营业,提供午餐 、晚餐 ,如遇特殊情况,如停电、停水、停气或主要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厨房不能正常运转的,或法定节假日(如春节假期等),供应商需暂停营业的,应提前向采购人申请,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暂停营业,并由供应商在饭堂外张贴停餐公告告知。

  (四)午餐和晚餐用餐标准每餐不低于8元(政府补贴5元,用餐人员自费不低于3元),且须为用餐人员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符合需要的各类菜肴。以不浪费为原则,供用餐人员吃饱。成交供应商使用的米、食油、调味料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七、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资金总价为人民币30万元,分三年支付,每年支付10万元。签订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年运营资金10万元给供应商,第二、三年运营资金待年满后经采购人核算用餐人数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达到合同要求后支付,若服务对象人数每日不足17人,按规定酌情减少运营资金。

报价人应当报出一个确定的金额(报价不得高于30万元)。投标报价若超过30万元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项目全额含税发票、各种人力成本(含保险)、日常食材采购,资料费,特殊节日加餐,食堂服务场地、设施设备、餐具等日常维护及更新(若供应商需对服务场地、设施设备或餐具等进行维护或更新,需提前与采购人协商,双方无异议后方可实施),合同实施过程中所有费用。同时每日不少于17个特殊困难人员就餐(若每日特殊困难人员人数超出17人,超出部分由采购人按每人每餐补助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八、投标申请人基本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业务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餐饮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此三项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将对投标人上述信息进行甄别,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一)颐养食堂运营方案;

  (二)投标单位有效的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证);

  (三)投标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六)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联系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十、投标资料报送方式

  我镇统一接收纸质投标材料,材料须密封(密封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我镇予以拒收。收件地址:台山市汶村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5711261。

  十一、报送时间

  投标人需在2024年9月20日下午17时30分前将投标材料送达至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投标无效。

  十二、评选方式

  (一)由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投标单位条件、投标要求和实际响应投标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同等条件下,有承接过民政养老服务类似项目的单位优先予以考虑)。评审结果按台山市汶村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权重

评分项目

评分要求

技术响应性评分

(45分)

方案切合度(10分)

1.能准确理解项目目标,方案切合项目要求,内容详实,准确满足采购需求,得8-10分;

2.能较为准确理解项目目标,方案较切合项目要求,内容较详实,较满足采购需求,得5-7分;

3.基本理解项目目标,方案基本切合项目要求,具有基本内容,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1-4分;

4.方案未切合项目要求,没有提及相关内容,得0分。

实施方案

质量

(30分)

1.方案有详细的实施计划,包含项目要求的具体内容,可操作性强,设计严谨,能很好满足需求,得16-20分;

2.方案有较详细的实施计划,包含项目要求的具体内容,可操作性较强,设计科学,能较好满足需求,得11-15分;

3.方案有基本的实施计划、包含项目要求的具体内容,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需求,得1-10分;

4.方案没有体现项目要求的全部具体内容,不具备可操作性,不能满足需求,得0分。

额外服务

承诺

(5分)

投标人作出采购公告以外的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的服务承诺的,每增加一项(类)有效内容的得2.5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没有额外服务承诺的得0分。

商务响应性评分

(20分)

综合实力

(5分)

投标人熟悉长者饭堂运营服务情况,曾参与过全省性、全市性长者饭堂运营服务项目,每参与1次全省性或全市性长者饭堂运营服务项目,得2分,最高得5分。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类似

项目经验

(15分)

投标人有承接相关类似运营服务项目经验的,每承接1个类似项目得5分,最高得15分。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价格合理性评分

(35分)

评估投标 

(45分)

1.投标人投标明细详细,价格合理,得25-35分;

2.投标明细较为详细,价格较为合理,得15-25分;

3.具有投标明细,价格基本合理,得0-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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