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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8-03-08 03:18:30 |
深府〔2018〕4号
关于印发《深井镇推进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局、中心)、各村(居)委会:
经镇委同意,现将《深井镇推进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深井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
深井镇推进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开展市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的意见》(粤防〔2017〕5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邓海光副省长调研指示任务的通知》(江府办督〔2017〕7号)、《江门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印发<江门市推进市县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江三防〔2017〕70号)和《关于印发<台山市推进市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及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三防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创建三防标准化示范工程,全面提升全镇三防应急能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为统领,紧紧围绕新形势下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工作特点,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扎实开展各级三防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三防能力建设全面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围绕“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队伍专业、手段先进、反应快速、保障有力、应对有序、减灾有效”的目标,健全各级三防组织架构,加强人员配备,完善各类工作方案预案,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备值班、会商等业务用房和先进实用的设备设施、通信网络和业务信息系统,储备必要的三防物资,落实业务工作经费,全面提升各级三防防灾减灾能力。
三、建设内容
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包括组织架构、责任体系、工作预案、规章制度、物资设备、抢险队伍、工作场所及信息化建设等7个方面内容。
(一)组织架构。建立健全镇级三防指挥协调机制,镇级三防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三防办),具体业务工作由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镇委委员罗伟航为三防工作分管领导,对三防办工作的全面开展负总责;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吴英纳兼任三防办、应急办主任,负责协调、配合做好信息发布、值班安排、后勤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及人员调配等工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罗朝富任三防办副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杨留金任三防办专职副主任,负责三防办具体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包括应急预案收集上报、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抢险队伍组建及物资储备、信息化设备建设以及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推进实施等;专职人员2名,分别为甄燕红、刘紫芹,负责细化和落三防办具体业务工作。其中,甄燕红兼任信息报送员,负责三防办工作日常信息、应急信息的上传下达,三防会商系统调配测试等。各村(居)委会指定1名工作人员作为三防工作信息联络员。
(二)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各部门单位配合,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具体落实的三防责任制。针对水库、堤防、水闸、山塘等重要水利工程落实巡查管理人员,负责工情巡查、记录;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员;村(居)落实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落实辖区学校、旅游景点、重点企业、工地、林场、渔船、海上作业等重点环节相关三防责任人,并录入责任人和预案管理系统,原则上辖区相关责任人数量不低于常住人口的5%。
(三)工作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编制、修订、完善各类三防应急预案,完善各类预案台帐登记管理工作。编制三防工作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充分考虑可操作性,着重突出应急抢险、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安置,确定避灾(险)安置场所,明确避险预警方式、转移路线等,每年要对预案进行修编。制订三防工作台账,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防御重点对象和重点设施、人员转移安置等专项应急预案。村(居)要编制“一页纸”预案。村(居)预案报镇三防指挥部备案,镇级预案报市三防指挥部备案。预案要录入全省三防责任人和预案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四)规章制度。按照规范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规章制度。建立镇三防工作职责、汛期24小时三防值班、辖区水利工程防汛安全检查、三防物资储备和管理、三防信息报送等制度。各项工作制度、职责要上墙悬挂。建立三防值班台账记录、防汛责任检查签名登记台账。
(五)物资设备。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配齐抢险物料、救生救援器材、抢险机具、抗旱物资等三防抢险救灾应急物资设备。结合我镇防汛物资储备实际需求,建立适宜各类防汛物资安全存放、方便调运的固定场所。储备应急发电机、橡皮艇(冲锋舟)、救生衣、救生圈、编织袋、应急照明、木桩、铁锹、绳索等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登记预备制度,对我镇可调用的挖掘机、运输车辆、救生器材等大型抢险机械、运输工具、应急抢险施工队伍等进行动态管理。辖区水利工程水库、山塘、涵闸、堤防要储备块石、砂石料、编织袋等应急物资。每个易发洪涝灾害的村(居)要配备铜锣、手摇报警器、大喇叭等预警设备和橡皮艇、救生衣等救援装备。要按照维护保养要求做好物资保养工作,确保物资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障随时应急调用。
(六)抢险队伍。按照“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原则,加强抢险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实战水平,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建立一支以民兵为主要力量、人数不少于15人的三防应急队伍,配备冲锋舟、橡皮艇、救生衣等救援装备。同时,要与辖区内有机械设备和技术人员的施工企业或老板合作共建方式,建立工程应急抢险队伍,能对水库、堤围、涵闸等水利工程实施应急抢险任务。每年要组织抢险队伍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工作场所及信息化建设。配备三套信息系统(三防指挥决策支持系统、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通信与计算机网络系统)和一个专用工作区(三防专用值班会商区)。
1、三套信息系统
(1)三防指挥决策支持系统。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地区配备山洪灾害监控预警镇级平台,根据本地三防任务需要配备其他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具备卫星云图接收、气象信息监测与查询,雨水情监测与查询,工情监视,主要河湖库洪水预警预报等功能。
(2)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作为三防视频会商系统的视频会议备份方案,采用软视频的方式布设音视频采集、输出设备(包括有线麦克风、无线麦克风、音响、高清摄像头和高清显示屏),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的通信网络和供电方式需与三防视频会商系统完全独立。在三防视频会商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能利用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参加视频会议。
(3)通信与计算机网络系统。镇级三防办与市级三防办需有一条三防专用通信线路,并开通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终端专用视频通信网络。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终端专用视频通信网络下行速率不低于10Mbps、上行速率不低于2Mbps,网络资源仅供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
2、一个专用工作区
镇级三防专用值班会商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平方米),需配置三防指挥决策支持系统、1套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1台值班电话和1台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专用电话、1台防汛应急卫星电话、2块40寸以上的高清显示屏(1块用于显示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内容,另1块用于显示其他业务系统)、2台三防值班专用电脑、1台打印传真一体机、雨水风情和山洪地质灾害信息接收设备、1台以上三防应急集群网对讲终端,与上级三防办和抢险现场连线对讲、1台功率不低于5KW的发电机(有条件的地区可增配UPS)。工作区内要配置一套围坐式会议桌椅,桌椅摆放应与三防信息接收应急保障系统安装相匹配,镜头和屏幕正对主席位,主席位后制作背景板并标示单位名称,一般在主席位与上级进行视频连线对话。
四、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展开的方式,分四个阶段实施,于2018年11月前完成全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任务。
(一)制定方案。2018年1月底前,出台本地区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经本级政府同意印发。(由镇党政办负责)
(二)报送进度。按照《关于报送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报送本镇开展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于每月5日、25日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将本镇开展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情况有关数据统计表报市三防办。(由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三)全面展开。在市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建设工作。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由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四)考核验收。2018年10月底前,做好本镇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迎检工作。(由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五、有关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抓好标准化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推进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是适应当前形势任务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防灾减灾新理念的必备条件,是提升基层三防整体能力的必由之路。三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针对新形势下三防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新机遇,加强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强化三防工作末端落实,以标准规范引领基层三防整体能力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标准化建设有力推进。三防部门要积极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成立由政府分管三防工作领导为组长、三防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级三防系统标准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本级三防指挥部负责具体实施,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联动、协作有力”的良好格局。
(三)强化考核督查,确保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镇三防指挥部要定期检查督导,对照时间节点通报各负责部门单位工作进展,对进展缓慢和未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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