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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7-07-24 08:20:15 |
四府〔2017〕29号
关于印发《四九镇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
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江门市和台山市工作部署,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制定《四九镇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四九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四九镇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台山市委工作会议暨“项目攻坚落实年”动员会、江门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确保我镇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即日起至10月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关于印发<江门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安生字〔2017〕3号)、《关于印发<台山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17〕2号)的要求和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刻认识做好特别防护期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等有效措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的放矢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为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底。
三、工作内容
(一)发动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
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要充分发动本行业领域、本辖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督促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预案、安全投入、“三同时”、员工培训等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尤其是要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列出隐患清单、建立台账,按有关规定上报当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各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要根据本辖区、本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和范围,认真分析各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全面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大型项目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强化对风险点、危险源管控工作。重点抓好以下行业:
1.道路交通:由派出所组织实施专项检查。要以客货运输车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旅游包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为重点,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速、酒驾以及疲劳驾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消防安全:由镇专职消防队、派出所、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违章既有建筑、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等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3.建筑施工:由建设办和安监局根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要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安全检查;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别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道路、桥梁、水利、电力等重点建设项目各个施工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安监局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以及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落实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经营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非煤矿山:由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汛前大检查,尤其对排土场等重点部位开展重点检查,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等。
6.学校安全:由社会事务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等。
7.旅游安全:由经济促进局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对旅游景区、景点易受强降水、洪水、台风、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场所和部位,提前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
8.地质灾害:由建设办和农业办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督查。重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日常检查,尤其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管控,防止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大检查工作,要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实抓好,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指导,安排更多的监管力量深入到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排查整治中。镇安委会要充分发挥和强化职能作用,适时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部署做好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的工作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要求立即整改,对于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执法,发挥“拳头、尖刀”的震慑作用。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深化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严格管控高等级风险点、危险源。要持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工作,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正确认识安全风险与事故隐患的区别与联系,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把辨识、管控安全风险与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去年下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以及上级有关标准要求,在前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详细制作各个风险点、危险源的管控清单,建立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实行差异化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红色”、“橙色”的高风险等级风险点、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控,落实管控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大检查氛围。要继续强化队伍建设,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教育,提高监管队伍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行政执法的能力;继续抓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三级教育”制度、再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制度;继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创新形式,开拓渠道,更好地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特点和作用,让安全生产意识和理念深入到每个企业负责人、每个企业员工和每个人民群众心上,大力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保持联络,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事件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展开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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