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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三合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4-09 15:23:01 |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镇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以建立健全制度为基础,以创建法治政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镇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调整领导机构。根据相关部门人员变动及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对三合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由镇长赖开颜担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镇重要议事议程,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制定年度计划。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有关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据此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和措施,每季度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议1次,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的工作要求,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并听取各部门关于依法行政、依法治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公共服务建设上新台阶。为更好地履行政府职能,我镇高度重视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对中心建设进行指导,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我镇公共服务中心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线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服务模式,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为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只到一扇窗”、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线上“一网通办”夯实基础。截至11月底,中心共受理业务7616件,其中综合窗口业务2162件,公安专窗业务3977件,税务专业窗业务1413件,村级公共服务站业务量3423件。
(二)积极推广“粤省事”政务服务。积极宣传推广“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平台,动员辖区群众注册使用“粤省事”小程序。同时通过线下推广、摆放宣传架、张贴宣传海报、播放宣传视频、工作人员指引等多种方式,大力推进“粤省事”在本地区使用全覆盖。
三、加强依法行政。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据根《台山市2019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职能部门做好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以镇政府名义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或通知,镇政府负责人亲自把关审批,并要求职能部门切实做好意见征求和备案工作,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工作。
(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托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政务公开工作,对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在三合政府网发布政务信息119条。
(三)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镇政府一直与洲斌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该所李敬威律师作为镇政府法律顾问,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确保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人员依法办事。一年来,就镇政府重大事项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专题论证会议4场次,接受法律意见11条。
(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根据《台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我镇《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策与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细化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全面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依托镇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为重要载体和平台开展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活动,为镇政府重要事务全程提供法律支持。
四、推进“七五”普法。
(一)健全法治宣传队伍建设。通过整合吸收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法律服务志愿者及大学生村主任助理,充分利用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优势为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成为我镇化解基层矛盾、延伸法治宣传触角、拓展法治宣传覆盖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普法联络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深入调研、勤于思考,积极探索农村普法工作新方式、新方法,创新普法工作思路。我镇共有普法讲师团成员10人,普法联络员12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2场次。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下发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各部门单位从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等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本年度的普法宣传工作。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和管理人员,青少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争取树立典范,做到以点带面。综治、司法、派出所、安监、妇联等部门单位共组织开展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27场次。
(三)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回头看活动,及时补齐工作短板,针对创建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创建台账,确保“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保持持续高效的效果。积极推进巩固提升示范点创建,以温泉村为示范点,加强重点培育,切实提升法治创建质量和整体水平。同时推进“三官一师”、“一村一法律顾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基层民主自治和法治建设。
五、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纠纷排查。坚持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定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巩固维护“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将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线和可控范围,针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成立工作专班,时刻注意其发展动态,研究解决方案。截至11月底,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6次,接待来访群众42批270多人,排查出矛盾纠纷12宗,解决10宗。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2起,调解成功126起。全年无发生进京到省上市的越级上访、无发生群体性事件,无发生涉邪教等政治安全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二)落实“以案定补”激励制度。“以案定补”充分调动了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规范了纠纷人民调解卷宗的完整性以及调解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通过阅卷、调查、走访等方式,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卷宗是否完整规范、调解协议是否及时履行、调解案件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了严格审核。通过审核,我镇符合兑现个案补贴的人民调解案件共计123件,补贴金额14300元,极大地促进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一是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仍不符合要求,存在未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文件,语言表述不规范、报审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制发规范性文件不严谨等问题。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制度运行不畅。由于重大行政决策具有过程性,决策效果无法在短期内显现,导致行政决策责任欠缺追责的前提。基于知识结构、利益倾向、思维定式等方面的限制,对重大行政决策本身的认识各有不同,导致启动行政决策追责的程序标准模糊。
三是由于目前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培训往往跟不上社会的迅猛发展需要,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明显不足,缺少系统的培训,工作中往往很被动,处理行政案件时往往把不住关,抓不住关键,或者将案件搁置、拖延,致使问题无法及时妥善解决。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调整和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机制,力争为推进“法治三合”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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