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水步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发布机构: | 本网 | 生成日期: | 2019-09-20 11:28:25 |
水府〔2019〕175号
关于成立水步镇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完成省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关于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台环委办水府〔2019〕41号)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缓慢且不彻底问题,成立水步镇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伍礼明(镇长)
副组长:蒋宏昆(镇委委员、副镇长)
刘德强(镇委委员)
成 员:刘华耀、张永新、马灿东(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许炳照(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林敏祥(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刘德全(纪委)、方健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李立儒(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黄奕恺(派出所)、李成业(密冲)、甄达谊(芦霞)、黄雅权(独冈)、叶寿年(冈宁)、李聪祥(联兴)、李协生(荔枝塘)、黄仕谋(下洞)、黄锡祥(甘边)、黄宏艺(灌田)、林卓波(大岭)、李本亨(横塘)、许铁前(步溪)、骆东彬(长塘)、刘健生(乔庆)、刘德胜(天狮坡)、刘福佑(新塘)、雷振坤(井岗)、刘振羡(长坑)、蔡剑波(茅莲)、廖焯欢(罗边)、张健能(水步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华耀同志兼任,办公电话:5458818。
附:水步镇关于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整改方案
台山市水步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7日
水步镇关于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完成省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台山市关于推进“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台环委办水府〔2019〕41号)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缓慢且不彻底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目标
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倒排工期、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着力解决好“散乱污”企业整治进度缓慢且不彻底问题,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整改落实机制,狠抓政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到2019年9月底前如期高质量完成省清单整治任务。持续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彻底。
二、整改原则
(一)明确责任。镇人民政府是开展“散乱污”工业企
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业要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配合协助镇政府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整治工作。
(二)形成合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协同联动,形
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综合整治工作。镇环保局、经促局、安监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解决问题,遇重大事项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依法依规。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综合整
治工作,切实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避免简单粗暴“一刀切”的做法。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长
担任组长,牵头部署推动工作落实,组织各有关单位联合开展综合整治。
(二)严格履行职责。
1.建立整改清单。镇根据“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整治清单(省清单),由镇城建局牵头组织深入开展拉网式排查,进一步核实省清单内企业整治完成情况,建立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建立整治进度台账。
2.实施挂图作战。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实施挂图作战,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确保2019年9月底前完成省清单整治任务。
3.全面排查。充分调动部门单位、村(居)力量,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根据排查结果,对未列入整治清单中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建立动态整治清单,逐一明确处置方式、存在问题、改造具体措施和计划完成时间等。实行滚动排查定期更新机制,排查一项、入账一项,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不乱报、企业信息完整。
(三)形成整治合力。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排污等方面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联合供水、供电部门必要时对违法企业实施断水、断电。
(四)督促企业加快办理环评手续进度。从即日起对水步镇列入省整治清单未完成整治的余下1家企业约谈企业负责人,再次明确告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关于“散乱污”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时间节点,未能按时完成整治要求的,水步镇将联合供水、供电部门进行断水断电措施处理。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