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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海宴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4-28 13:01:07 |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是我镇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一年。随着经济不稳定性的加剧和减税降费政策的深入实施,镇财政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镇财政工作部门顶着前所未有的财政压力,积极构建公共财政体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全力确保了工资发放、机关运转和民生需求,狠抓收支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厉行节约,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确保重点支出项目得以有效保障,助推海宴经济建设昂首迈进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2021年财政收入的主要项目: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02.45万元,与去年对比增加10.35%
2、镇级运作(薄弱镇补助)245.83万元
3、人员类收入10863.77万元
(1)统发人员工资福利(含正职岗位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乡镇岗位补贴、房屋维修基金等)2855.11万元
(2)非统发人员工资福利763.34万元
(3)辅警工资115.5万元
(4)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福利7129.82万元
4、财政运作困难补助231.96万元
5、其他收入576.19万元
6、专项收入2125.94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生态林专项资金49.14万元
(2)拆旧复垦项目795.98万元
(3)抗旱专项应急资金20万元
(4)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12.52万元
(5)厕所革命专项资金12.6万元
(6)2020年垦造水田项目(永和项目)935.90万元
(7)环保巡查项目经费12.42万元
(8)潭江流域巡查本级配套经费6.04万元
(9)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资金271.34万元
7、台山市组织部下拨经费688.57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党员活动经费39.15万元
(2)党建经费和驻点直联工作经费41.25万元
(3)村组织办公经费及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补助经费400.00万元
(4)“两新”党建工作经费8.19万元
(5)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工作经费20.00万元
(6)村(社区)两委干部年度绩效奖励及补贴经费158.37万元
8、台山市交通运输局下拨经费116.81万元(其中道路养护资金61.81万元)
9、台山市公安局下拨经费27.06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派出所经费12.30万元
(2)飓风涉毒及捕鼠办案经费14.76万元
10、台山市农业农村局下拨经费270.9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70.6万元
(2)动物防疫员补贴2.89万元
11、台山市妇女联合会下拨经费1.91万元
1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台山市委员会下拨经费2万元
13、台山市应急管理局下拨经费9.45万元(其中安监队伍经费补助9.45万元)
14、台山市卫生健康局下拨经费47.35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45.35万元
(2)创卫工程补助经费2.00万元
15、中国共产党台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下拨经费5.03万元(其中村级监察联络员岗位补贴4.97万元)
16、台山市司法局下拨经费0.58万元
17、台山市民政局下拨经费211.02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政府高龄津贴142.78万元
(2)特困人员护理费55.76万元
18、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拨经费72.95万元
19、台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73.86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32.03万元
(2)保洁员工资福利41.83万元
20、其他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117.67万元
21、圩镇卫生及垃圾处理费收入110.08万元
22、农田水电费及水资源收入189.06万元
23、圩镇用户污水处理费81.12万元
24、海宴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专项资金20.74万元
25、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配套专项资金315.64万元
26、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76.12万元
27、文化、体育设施及教育专项资金87.83万元
28、村居民小组长岗位补贴资金23.04万元
29、人大工作经费43万元
30、新体制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092万元
2021财政支出的主要项目:
1、人员类工资福利支出11942.38万元
(1)统发人员、非统发人员、辅警、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505.7万元
(2)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福利7129.82万元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64万元
(4)村居小组长及村务监督委员工资51.84万元
(5)保洁员工资172.71万元
(6)环保巡查员工资(9-12月)12.36万元
(7)村级监察联络员补贴5.9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30.91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三公经费44.51万元
(2)征兵工作经费49.52万元
(3)人大工作经费50.88万元
(4)派出所工作经费119.99万元
(5)综治工作经费40.3万元
(6)消防工作经费18.21万元
(7)纪委工作经费2.1万元
(8)文体专项经费92.53万元
(9)司法所工作经费1.6万元
(10)应急工作经费25.2万元
(11)工青妇工作经费25.62万元
(12)森林防火工作经费6.99万元
(13)创文工作经费6.86万元
(14)防疫工作经费80万元
(15)卫健民政工作经费80万元
(16)安全生产工作经费8.5万元
(17)民兵训练和建设工作经费2.35万元
(18)环保巡查工作经费13.56万元
(19)创卫工作经费20.19万元
(20)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7.2万元
(2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支出418.59万元
(22)统计、档案工作经费5.2万元
(23)政协工作经费0.5万元
(24)退伍军人工作经费17.35万元
3、原事权支出1470.63万元
4、新事权支出862.45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9.7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76.13万元
(2)社会救济事业费支出297.32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7.42万元
(4)生活补助及医疗费补助21.19万元
(5)慰问金47.64万元
6、专项经费支出4822.64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海宴镇瓦窑湾沙滩养护修复项目、海侨青山围仔红树木整治修复项目及公角水闸岸线综合整治修复项目307.35万元
(2)乡村振兴战略项目支出1346.8万元
(3)2020年垦造水田项目(永和项目)957.88万元
(4)南丰垦造水田项目84.79万元
(5)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688.13万元
(6)党建、党校及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经费76.6万元
(7)驻点直联经费25.6万元
(8)党员活动经费45.2万元
(9)村组织办公经费及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补助经费400.84万元
(10)“两新”工作经费3.18万元
(11)革命老区补助资金27万元
(12)意识形态专项经费1.62万元
(13)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45.35万元
(14)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支出12.45万元
(15)抗旱经费18.12万元
(16)道路养护资金61.95万元
(17)农村公厕补助资金9.6万元
(18)2021年基本农田保护资金272.14万元
非物质文化专项经费5万元
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13.06万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经费65.7万元
禁毒工作经费24.5万元
打私工作经费18.9万元
反邪教工作经费4.5万元
“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48.5万元
反诈专项工作经费4.3万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8.95万元
7、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47.86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交通公共基础设施 461.09万元
(2)水利项目建设133.87万元
(3)市政项目建设230.93万元
(4)大型修缮113.06万元
(5)办公设备购置2.18万元
8、固定资产及公共基础设施折旧费用365.96万元
9、其他支出759.6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土地出让及征地补偿款237.84万元
(2)江门供电局补偿款368.35万元
(3)圩镇垃圾费及管理费110.08万元
(4)咸围分成款及农田水费奖励款43.33万元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推进省委新的“三年行动计划”和江门市委新的“十大专项行动”,我镇财政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继续全力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拓宽财政来源,强化税收征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坚持量入而出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2022年财政收入的主要项目: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62.7万元,与去年对比增加10%
2、镇级运作(薄弱镇补助)220万元
3、人员类收入10863.77万元
(1)统发人员工资福利(含正职岗位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乡镇岗位补贴、房屋维修基金等)2855.11万元
(2)非统发人员工资福利763.34万元
(3)辅警工资115.5万元
(4)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福利7129.82万元
4、财政运作困难补助220万元
5、其他收入633.81万元
6、专项收入1913.35万元
7、其他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1809.67万元
8、圩镇卫生及垃圾处理费收入115.58万元
9、农田水电费及水资源收入189.06万元
10、圩镇用户污水处理费83.12万元
11、海宴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专项资金25.34万元
1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配套专项资金315.64万元
13、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76.12万元
14、文化、体育设施及教育专项资金87.83万元
15、村居民小组长岗位补贴资金23.04万元
16、人大工作经费43万元
17、新体制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092万元
2022财政支出的主要项目:
1、人员类工资福利支出11967.1万元
(1)统发人员、非统发人员、辅警、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505.7万元
(2)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福利7129.82万元
(3)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64万元
(4)村居小组长及村务监督委员工资51.84万元
(5)保洁员工资172.71万元
(6)环保巡查员工资(9-12月)37.08万元
(7)村级监察联络员补贴5.9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90.28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三公经费42.28万元
(2)征兵工作经费50.02万元
(3)人大工作经费48万元
(4)派出所工作经费108万元
(5)综治工作经费20万元
(6)消防工作经费20.21万元
(7)纪委工作经费1.9万元
(8)文体专项经费92.53万元
(9)司法所工作经费1.6万元
(10)应急工作经费20.2万元
(11)工青妇工作经费23.62万元
(12)森林防火工作经费7.12万元
(13)创文工作经费6.86万元
(14)防疫工作经费80万元
(15)卫健民政工作经费80万元
(16)安全生产工作经费7.5万元
(17)民兵训练和建设工作经费2.85万元
(18)环保巡查工作经费8.56万元
(19)创卫工作经费20.19万元
(20)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7.2万元
(2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支出418.59万元
(22)统计、档案工作经费5.2万元
(23)政协工作经费0.5万元
(24)退伍军人工作经费17.35万元
3、原事权支出1470.63万元
4、新事权支出862.45万元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8.7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抚恤金及丧葬费补助76.13万元
(2)社会救济事业费支出312.32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5.42万元
(4)生活补助及医疗费补助25.19万元
(5)慰问金49.64万元
6、专项经费支出2964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乡村振兴战略项目支出958.8万元
(2)2020年垦造水田项目(永和项目)574.73万元
(3)南丰垦造水田项目35.79万元
(4)党建、党校及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经费86.6万元
(5)驻点直联经费28.6万元
(6)党员活动经费10.17万元
(7)村组织办公经费及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补助经费415.84万元
(8)“两新”工作经费4.18万元
(9)革命老区补助资金27万元
(10)意识形态专项经费1.62万元
(11)农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45.35万元
(1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支出9.45万元
(13)抗旱经费15.12万元
(14)道路养护资金65.95万元
(15)农村公厕补助资金10.6万元
(16)2021年基本农田保护资金275.14万元
非物质文化专项经费5万元
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14.06万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经费65万元(上级专项55万元)
禁毒工作经费25万元(上级专项15万元)
打私工作经费20万元
反邪教工作经费5万元
(23)“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50万元
(24)反诈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
(2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10万元
7、基础设施建设支出723.13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交通公共基础设施361.09万元
(2)水利项目建设133.87万元
(3)市政项目建设130.93万元
(4)大型修缮95.06万元
(5)办公设备购置2.18万元
8、固定资产及公共基础设施折旧费用365.96万元
9、其他支出759.6万元(主要含以下方面)
(1)土地出让及征地补偿款237.84万元
(2)江门供电局补偿款368.35万元
(3)圩镇垃圾费及管理费110.08万元
(4)咸围分成款及农田水费奖励款43.33万元
为努力做好我镇财政各项工作,完成全年的预算任务,2022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紧抓财政收入,巩固财税资源。
优化营商环境,千方百计支持我镇实体经济发展,强化税源培植、全力激活本地企业税源,充分发挥我镇地理、政策和资源优势,加快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做好招商引资和乡村振兴工作,抢抓“RCEP”的发展机遇,掌握企业投资进度和意愿,积极利用经济政策来促进企业落户我镇,同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协调解决招商和税收征管中发现的问题,税收做到“应优尽优”“ 应收尽收”,全力推动经济保质保量发展。
二是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意识,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响应“六保”“六稳”的号召,按照量入为出原则,首先保障工资、基本运转、民生等支出,切实起到财政“兜底”作用,其次以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态度合理安排财政收支,严控新增支出事项、新增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并且严格执行镇人大批准的预算。再次,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确保全镇重点项目资金支出及时到位,保证惠民工程及时落实到位。
三是紧紧围绕重点社会保障,改善民生福祉。
对照“十四五”经济发展规划,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尽量克服减税降费和一次性税源对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优先保障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促进教育发展,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尤其要把疫情防控支出放在重要位置,对民政等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掌握到位,资金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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