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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冲蒌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4-05-07 03:30:52 |
冲发〔2014〕27号
关于印发冲蒌镇创建广东省法治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局、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冲蒌镇创建广东省法治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冲蒌镇委员会
冲蒌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7日
冲蒌镇创建广东省法治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普法办〔2008〕7号)和《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粤发〔2011〕3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府办《关于印发台山市创建广东省法治市活动先进单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创建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镇,依法执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工作机制改革,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全面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各领域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把我镇建成富裕、文明、和谐和法治新侨乡而奋斗。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有针对性、有重点循序渐进地推行。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理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及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强化依法行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做到阳光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面运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工作检查,每年举办全镇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公务员年度学法,抓好村(居)“两委”干部培训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确保依法施政;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三资”交易平台和财务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镇村公共服务中心(站)的作用,规范办事程序,解决与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对具体问题的咨询和建议等;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
(三)促进司法公正。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司法行政部门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监督体制、保障机制和管理制度,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加强法律援助,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增设司法救助经费,使人民群众平等便捷地享受到司法资源。
(四)加强经济领域法治建设。依法加强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落实好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台办发〔2012〕125号),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健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
(五)加强基层、企业和学校的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法治校园”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完善厂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加快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提高村(居)、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民主管理水平。
(六)深化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以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居)民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增强普法的效果。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法制宣传日,组织职能部门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大众媒体等积极开办法制宣传栏目,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凝心聚力、法治创建增加正能量。
(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不断提高无毒无赌村(社区)创建率和平安社区(村)创建达标率。建立科学合理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完善信访、调解、综治相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构,加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构筑人民调解、社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把基层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九)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强化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力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完善行政监督和司法系统内部监督机制,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发挥政协的民主监督、群众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进我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断降低信访上访量,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社会治安,广大群众和外来投资者对法治环境更加满意。
四、组织领导
创建活动由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实施。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重点推进依法执政能力建设;镇政府要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着力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党政办负责牵头开展舆论宣传,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围;司法所具体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司法、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基层依法治理;财政所负责创建活动经费的保障工作,把创建活动所需经费纳入每年度的财政预算,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我镇实施步骤
根据我市自2013年开展的创建广东省法治市活动先进单位(以下称创建法治市)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创建工作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1.5月下旬召开全镇创建广东省法治市活动工作动员会,各部门单位充分认识创建法治市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认识都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
2.各部门单位要大力开展创建法治市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信息、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横额标语等多种形式定期进行法治市创建活动宣传,营造良好创建法治市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成立冲蒌镇创建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李文斌(镇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黄吉照(镇委副书记、镇长)
梁友文(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甄大勇(镇委副书记)
伍伟才(镇委委员)
余嘉龙(冲蒌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宪其(党政办主任、政协冲蒌联络组联络员)
梁超文(社会事务办主任)
梁景仕(财政所所长)
李源礼(镇人大专干、财政结算中心主任)
曾 靖(冲蒌司法所所长)
陈 威(斗山中心法庭庭长)
梅伟庭(市人民检察院冲蒌检察室负责人)
黄子年(冲蒌中学校长)
陈东陆(冲蒌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人大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源礼同志兼任。
创建办设在人大办,督导办设在党政办。全镇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开展创建工作。
2.制定《冲蒌镇创建广东省法治市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冲蒌镇创建广东省法治市活动工作责任分工表》(以下简称《分工表》)。
3.召开全镇创建法治市工作推进会。各责任和成员单位参加,分析研究法治市创建工作存在问题,破解创建难题,清除创建瓶颈,打好“攻坚战”,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全镇创建工作推上高潮。
4.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分工表》,认真抓好各项创建工作落实,特别是2011年以来本单位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总结和创建档案资料整理收集工作,要严格按照档案整理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做到资料齐全、有序、规范。
5.在镇政府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在镇政府围墙、广播电视站、中心小学等公共场所选点张挂法制宣传横额标语,在圩镇法制宣传栏张贴法制宣传画报等,加大创建法治市宣传氛围。
6.镇普法办要结合创建工作适时举办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包括法治图片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和法治文艺表演等
六、责任分工
详见附件《分工表》。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充分认识到创建法治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程,是转变政府职能、践行法治实践和提高全社会法治文化治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 单位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今年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创施结合,共同推进。各部门单位要把创建工作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结合起来,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和高兴不高兴作为我们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创建工作和依法治市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坚持司法公正公开公平,引导人民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表达诉求和解决问题,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和法律问题;创建工作要和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市公民的法律素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尊法畏法的良好氛围。
(三)周密计划,保障有力。各部门单位要依据法治创建标准和责任分工制定相应工作计划,要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要有专人专责具体落实这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顺利完成创建法治市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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