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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川岛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1-08 16:00:03
关于在川岛镇甫草海龙湾一带海域开展执法行动的通告

  为规范海域管理,保护海洋环境,台山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等多部门联合川岛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11月14日起,对川岛镇甫草海龙湾一带海域违法占用航道(如图)的违法养殖用海设施(蚝排、蚝桩、其它非法养殖和固定捕捞设施)依法开展清理整治行动。期间无关人员及船只不得进入执法海域范围。特此通告。



  台山市川岛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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