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川岛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发布机构: 本网 生成日期: 2015-02-09 02:24:57
川岛镇2014年财政预算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川岛镇2014年财政预算决算和

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2015年2月5日在川岛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川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长征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14年财政预算决算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4年财政决算

2014年,我镇财税部门在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单位的紧密配合下,通过对税源的挖潜,狠抓收入,严格控制开支,精打细算,认真理财,使全镇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2014年财政总收入是2403万元。主要项目的收入是:

1、一般预算收入:1453万元,比新的镇级财政体制基数预算收入1206万元增加247万元,增长20.58%。其中:国税收入:307万元;地税收入:1146万元;

2、专项拨补和上级一次性补助收入:100万元;

3、向上级争取和自筹收入:830万元;

4、上年结余:20万元。

(二)2014年财政总支出2383万元,结余20万元。主要项目的支出是:

1、扶持村委会发展专项资金:57万元,比上年增2万元;

2、农村干部经费:74万元,与上年持平;

3、农林水部门事业费:31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检法部门事业费:77万元,与上年持平;

5、消防建设经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

6、农业及水利建设支出:220万元,比上年增10万元;

7、道路码头交通建设费:540万元,比上年减14万元;

8、圩镇建设维护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9、科技、教育、文化事业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0、卫生事业费:35万元,比上年增5万元;

11、社会救济事业费:135万元,比上年增5万元;

12、社会保障支出:105万元,比上年增5万元;

1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65万元,与上年持平;

14、行政事业管理经费:430万元,与上年持平;

15、清还市政建设和各种建设项目欠款:219万元,比上年增69万元;

16、禁毒经费:7万元,比上年增1万元;

17、安全生产经费:40万元,比上年增5万元;

18、计生经费:73万元,比上年增3万元;

19、人大经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20、旅游推介费:30万元,与上年持平;

21、信访维稳经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22、结余:20万元。

回顾2014年,由于新的镇级财政体制开始实行,我镇的一般预算收入基数作出了相应调整,市给我镇的税收任务要增长12%。镇委镇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很抓财政收入,节约开支,超额完成任务,严格执行预算,统一安排资金,将有限的财力确保各项民生支出和基础建设支出。2014年我镇财政决算实现了收支平衡。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按市下达的任务,我镇的一般预算收入要比2014年增长12%。独湾码头防波堤工程,白沙村搬迁工程,高标农田水利建设等工程项目完工和投入,相信能达到增长目标。因此2015年我镇的财力预算安排将确保当年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支出。代表们,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财政收支工作,提出了狠抓财政收入、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加大对民生方面的投入、发展川岛经济的财政指导思想。现根据中央、省、市的财政有关体制和财政政策及我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结合我镇的经济发展计划和实际可支配的财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打赤字预算”的原则,2015年我镇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如下。

(一)2015年我镇预算总收入为2548万元。

2015年财政收入主要项目的收入是:

1、一般预算收入1628万元,比2014年增长12%。

其中:国税收入:343万元;

地税收入:1285万元;

2、专项拨补和上级一次性补助收入:100万元;

3、向上级争取和自筹收入:800万元;

4、上年结余转入:20万元。

(二)按照上述预算计划,2015年我镇地方财政可安排的财力为2548万元。2015年我镇财政预算计划总支出为2548万元。

2015年财政计划支出主要项目的安排是:

1、扶持村委会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比上年增3万元;

2、农村干部经费:100万元,比上年增26万元;

3、农林水部门事业费:31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检法部门事业费:77万元,与上年持平;

5、消防建设经费:35万元,与上年持平;

6、农业及水利建设支出:250万元,比上年增30万元;

7、道路码头交通建设费:544万元,比上年增24万元;

8、圩镇建设维护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9、科技、教育、文化事业费:100万元,与上年持平;

10、卫生事业费:36万元,比上年增1万元;

11、社会救济事业费:140万元,比上年增5万元;

12、社会保障支出:110万元,比上年增5万元;

1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65万元,与上年持平;

14、行政事业管理经费:430万元,与上年持平;

15、清还市政建设和各种建设项目欠款:230万元,比上年增11万元;

16、禁毒经费:8万元,比上年增1万元;

17、安全生产经费:45万元,比上年增5万元;

18、计生经费:75万元,比上年增2万元;

19、人大经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20、旅游推介费:30万元,与上年持平;

21、信访维稳经费:5万元,与上年持平;

22、党建工作经费:52万元;

23、结余:20万元。

2015年的财政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全镇的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增加收入,节减一切可节减的开支,控制政府行政成本,稳中求进,确保今年预算任务的完成。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收入,加强税收征管力度。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税收的征管工作,如营业税、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该收的尽收。税款要依时足额组织入库,以保障财政供给正常运作。

二、从严控制支出,健全财务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要根据我镇可支配的财力,区分轻重缓急和主次先后,做到有保有压,合理安排支出。细化和规范行政、事业、企业和农村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各项开支审批,加强财政监督力度,统掌全镇资金调拨,确保资金运转正常。

三、努力开挖财源,增加财政收入。从实际情况出发,把财源建设同优化经济结合起来,加大力度宣传和维护川岛的优美环境和诚实淳朴风气,积极引进优质项目,使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在持续、稳定和不断壮大的财源基础上。

四、深化改革,理顺关系。在市实施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下,我们要经常请市有关部门对我镇财政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多沟通各方面的业务关系,调动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争取上级支持,促进镇级财政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财政法制建设,依法理财。财税部门人员要自觉努力学习财税法制,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依法征税,依法理财,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勤政务实、廉洁奉公、文明礼貌的财税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让我们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的财政政策,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做到紧中求活、稳中求进、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圆满完成我镇各项财政预算任务,为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