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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发布日期: 2007-05-17 09:24:23 浏览量: -
关于做好2007年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 台府办〔2007〕92号
广海湾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镇人民政府、海宴华侨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的通知,今年伏季休渔期从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日止,休渔对象为单一作业类型或兼业生产的捕捞渔船和作业单位(刺网、钓业和笼捕作业除外),同时在闽粤交界海域生产的灯光围网渔船也实行休渔。为确保今年我市伏季休渔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市海洋与渔业局要建立健全伏季休渔指挥部,直接组织指挥伏季休渔的日常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实施。各有关镇要把伏季休渔工作列入渔业常规管理,并作为今年阶段性中心工作来抓,建立健全本镇的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报市海洋与渔业局),由镇长挂帅,负责本镇伏季休渔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有关镇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伏季休渔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目标和职责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好伏季休渔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渔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国家渔业产业政策和伏季休渔制度,宣传《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各渔港要设立休渔期倒计时牌、悬挂条幅标语、召开渔民座谈会、界定休渔对象、划定渔船停泊区,做好渔港的清理整顿工作。市宣传部门要配合政府开展休渔宣传活动,在社会营造良好的休渔氛围。
    三、各司其职,加强监管
    各沿海镇要密切配合市海洋与渔业、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落实防风、防火、防盗工作,要保证易燃易爆物品在休渔前撤离渔船。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机制,成立应急小分队,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市消防部门应主动配合市海洋与渔业部门制定可行的防火措施,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市公安、边防部门要组织治安队加强渔港、码头的巡逻检查,严防盗窃案件发生;市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油库、冰厂、市场管理,严禁违反休渔规定出海生产渔船的渔获物上市经营;市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休渔对象船的监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从事电、毒、炸鱼行为,对违反休渔规定的渔船,要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视违规情节取消有关年度柴油补贴;市流渔办要负起全责,确保入会流动渔船在休渔期间不出问题。
    四、妥善安排,确保稳定
    安排渔区群众生活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体现,是保证伏季休渔工作顺利进行的主要措施,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各有关镇和民政部门要关心休渔渔民的生活,帮助渔民解决休渔期间的各种实际困难,做好扶贫救济工作。
    五、建立健全值班和报告制度
    为确保伏季休渔的顺利进行,各有关镇要设伏季休渔专线值班电话,落实值班制度,做到及时、准确、如实上报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如遇紧急灾情和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渔业  伏季休渔△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常委办。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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