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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本网 发布日期: 2011-11-15 08:30:33 浏览量: -
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公告

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公告

为满足招录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109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录用的原则

本次调剂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自愿的原则,坚持职位设置不改变、录用标准不降低原则。

二、调剂录用的对象

本次调剂录用的对象为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3月27日笔试)笔试成绩合格(报考珠三角地区职位为100分以上,非珠三角地区为90分以上)未录取的考生,报考者应符合《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和录用职位条件要求。

三、调剂录用的程序

本次调剂录用通过网上报名及资格复审(报人民警察职位的增加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合格的择优录用为公务员。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kszx.com.cn)自愿诚信报名,不需交纳报名考务费用。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9﹕00至11月18日16﹕00。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原报考使用的身份证号码一致。参加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四级联考”(含“广东省2011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调剂录用公务员”及“从广东省2011年公务员四级联考未录用的考生中择优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下同)中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已录用或拟录用人员,不列入本次调剂录用对象。参加“四级联考”中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调剂录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复审。

按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招录职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并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http://www.gdkszx.com.cn/)或相关市的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应在面试前2天完成。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年龄、对象类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以及是否符合本次调剂录用条件等。本次调剂录用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与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时的资格条件一致。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承诺。不作出承诺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违背承诺的,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或辞退,并在其后3年内不得再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按照2011年新制订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相关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另行通知。

对具有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省直由招录机关、各市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发给《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空缺职位调剂录用面试准考证》。

(三)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的工作按照《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1年11月25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省直由招录机关,各市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均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的附件同时在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和相关市的网站上发布,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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