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陡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发布机构: 北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3-09 15:56:04 浏览量: -
北陡镇清明期间文明祭祀严防山火的公开信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节即将到来,在这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重要时节,我市群众素有在农历二月初二至清明节期间扫墓祭祖的习俗,加上近期气温回暖,正值踏青出游的高峰期,我市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为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安全,北陡镇人民政府特致信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文明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携手度过一个绿色、文明的清明节。

  一、防控疫情,减少聚集。患生于所忽,祸起于细微。当前疫情防控硬仗尚未取得全胜,应提高警惕,暂停聚集祭扫活动。不要到山林、公墓现场祭拜,提倡通过网络扫墓、家庭分散追思等方式,寄托对逝者的思念,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和疫情反弹。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奠。思亲莫使烟火扰,鲜花一束祭先人。请自觉摒弃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以敬献鲜花丝带、植树缅怀、网络祭扫等生态祭扫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各重点林区、坟墓集中区路口均设有森林防火检查站,收缴火种、纸钱和鞭炮等易燃易爆品,请广大市民朋友予以支持、配合。

  三、遵纪守规,谨慎用火。当前,我市仍处于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市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禁火令,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上坟烧纸、烧香点烛、吸烟、野炊、烧烤、烧荒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凡违反本禁火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模范带头,自觉践行。“林”近“火”为“焚”,一字足以警醒;“心”至“真”乃“慎”,切勿掉以轻心。广大市民朋友要作文明祭扫的榜样,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的祭奠方式,让森林防火成为我们的行动自觉。

  五、森林防火,你我同行。森林防火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你我共同参与。要积极劝导和监督身边人不要在野外玩火,自觉遵守防火期内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严防失火烧山。如发现违规用火请及时制止,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报警(5787119或5788133)。

  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和病毒传播隐患,营造和维护我们文明、安定和幸福的社会环境。



  北陡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通知公告 - 台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