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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北陡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14 16:36:47 浏览量: -
北陡镇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农村公路管养力度,有效巩固建设成果,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现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施“路长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路长制性质

路长制”是道路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道路设施、市政设施、镇容村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

二、路长制设置

乡级道路的路长由镇长担任,分路长由相关班子成员担任。村级道路的路长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分路长由村(居)委会公路专干担任。

三、路长工作职责

“路长”是所负责路段的主要监管责任人,对责任路段的日常巡查和相关问题的发现、协调、监督和调度负总责。各“路长”对责任路段每周牵头组织开展巡查活动一次以上,确保及时发现道路设施、市政设施、镇容村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等方面问题。

四、责任单位、配合单位的工作职责

各“路长”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要各负其责,自觉开展镇容环境、交通秩序、道路保洁等整治活动,并根据职能分工对“路长”交办的路段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

五、路长巡查整治内容

(一)干净。无垃圾堆积和卫生死角,无垃圾焚烧现象;道路保洁到位,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河道、沟渠清洁,无明显漂浮物;临街单位、商店“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道理两侧垃圾房、垃圾箱(桶)等环卫基础设施布局合理,运行正常,维养得当,周围无废弃物,地面无明显污迹;定期安全洒水降尘、清洗路面。

(二)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禁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店招、广告无陈旧、破损、空置等现象;道路路面无破损、市政设施完好。

(三)安全。运输车辆无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等行为;道路机动、非机动车辆无乱停乱放;各道路接口处置警示标识和减速设施。

(四)有序。管辖道路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空中管线无乱拉、乱挂;责任路段内无违章搭建、擅自破墙开店、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沿街单位、经营户店牌设置规范,整洁美观;道路、桥梁、绿地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上无乱挂晾晒;道路沿线墙面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等现象。

(五)绿化。道路两侧人行道无缺死株,人行道树池无淤泥堆放、黄土裸露等现象;绿化带、灌木丛无缺损、不洁等现象。无发生在树上悬挂物品,借树搭棚等妨碍树木生长行为;无侵占绿地、损毁绿地行为发生;加强道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进行除虫、修剪,确保生长良好。

(六)整治“四堆”(即柴草堆、粪肥堆、垃圾堆、土堆)、“四坑”(臭水坑、粪便坑、垃圾坑、污物坑),清理农户房前屋后的卫生、垃圾堆放点、消灭卫生死角,无垃圾焚烧现象。

(七)清理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搭乱建。

(八)整治放养家禽家畜问题。

六、工作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一)巡查:路长、分路长进行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二)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村(居)委会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

(三)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督查,并监督落实。

(四)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七、其他工作要求

(一)全面宣传发动。通过村村通、电子显示屏、政府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确保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有人干事、干实事,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运行,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路段管理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路段与路段之间、路段与产权单位之间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消除盲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路长监管体系。

(三)落实监管工作。农村公路养护监管员将不定期对辖区各路段进行检查抽查,记录存在问题,督促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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