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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江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4-01 15:38:04 浏览量: -
关于印发北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办(局、所、中心),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各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根据中央、省、江门、台山市关于节后复工复产的指示批示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北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      

     

北陡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快捷酒店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市《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台安委办(2020)22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经镇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江门、台山市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各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快捷酒店坍塌事故教训和我市近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建筑施工、消防、森林防火、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任劲锋同志任组长,镇委委员、副镇长李越宏同志、副镇长梁朝晖同志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彭荷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统筹协调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大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部门、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自3月13日起至3月31日结束。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工程建设、消防、森林防火、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镇燃气、旅游、电力设施等行业领域进行“拉网”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三小场所”、宾馆、群租房、防疫集中隔离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内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员工安全培训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等。

  五、重点检查领域

  (一)建筑施工方面。要深刻吸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快捷酒店坍塌事故教训和我市近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在本辖区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对建筑施工事故高发的区域,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要突出隧道施工、深基坑、盾构机、起重机、脚手架、高支模体系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加大对重点项目、小型工程、危大工程的监管力度,强化农民自建房、在建房安全监管,严查严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抢进度、赶工期、盲目招工、无证上岗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停工要求,严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施工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由镇城建局牵头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消防方面。要认真分析我镇火灾事故易发类型特点,紧紧抓住火灾事故多发重点地区,针对电器引燃、电动自行车自燃、安全疏散通道不畅、“三合一”违规混住、安全生产操作违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突出防疫集中隔离场所、住宅区、员工集体宿舍、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景点景区、学校、医院、“三合一”、家庭作坊、废旧品回收站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职责,切实降低火灾风险,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由镇消防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三)森林防火方面。重点抓好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镇农办要提前谋划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的工作措施落实,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应急预案演练、队伍装备建设、执勤值守等工作情况。(由镇农办牵头抓好落实)

  (四)农业机械方面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拖拉机,变形拖拉机载人载客以及无牌无证行驶,私自拼装、改装、超违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严格农机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检查。(由镇交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镇农办依职责分工落实)

  (五)渔业船舶方面。对渔船配备的灭火器、救生圈、救生衣等消防救生设备和其它渔船安全生产设备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杜绝因渔船设备不合格和船员违规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的现象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由镇农办牵头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六)特种设备方面。加大对全镇范围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和作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由镇安委会牵头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所依职责分工落实)

  (七)道路交通方面。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紧盯客货车驾驶员、农村客运司机、危险品运输人员等重点人员,突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农村客运车、农用车、搅拌车、水泥罐装车等重点车辆,狠抓危险路段、高速公路、公路桥梁、客货运站场等重点设施安全防护,强化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高速公路货车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营转非”大客车安全隐患整治,重拳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运混装、废车及违规改装车等“病车”上路、涉摩涉电车辆、酒驾醉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由镇交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水上交通方面。要以突出客船(包括高速客船、客滚船、旅游船、渡船)、砂石船、危险品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和渔船等重点船舶,开展内河船涉海运输专项整治,防范船碰桥专项治理,“三无”船舶、农自用船、“住家船”等船舶综合治理,督促建立、健全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制,严厉打击内河船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船舶非法采砂、非法载客、破坏航道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重点桥梁水域的安全隐患,强化桥区现场管控,提升桥梁防撞能力。(由镇水上交通管理部门牵头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特别是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油气管道高后果区管控责任,严密做好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的“四防”工作。强化烟花爆竹旺季经营、运输、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由镇安监局牵头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十)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督查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越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督促矿山企业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治理,并指导监督矿山企业制定落实防灾应急预案和各项防灾减灾措施。(由镇安监局牵头组织,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另外,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自身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所属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深入做好风险管控,严防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检查方式

  (一)各行业管理部门、单位督促企业立即开展隐患自查自改。

  (二)各行业管理部门、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自查,并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本辖区和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要求和标准,加强监管规范性和系统性,不断推进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各村(居)委会要狠抓监管“软肋”,全面压实包括各类企业主体责任。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安全生产领域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要迅速核查、及时回复。对违法违规企业要加大联合惩戒和公示曝光力度。

  )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强行动督导和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行动期间工作台账的整理,并于3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发现隐患治理台账》(附件1)和工作情况总结报镇安委办。(联系人:容悦望,电话:5788038,邮箱:ts578803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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