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函〔2024〕13号
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市工业新城管委会,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园、林、草地分等定级技术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532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函〔2023〕8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园、林、草地的情况,我市组织编制和形成《台山市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现予以公布。
该成果自2024年10月11日起实施,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台山市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pdf
2.台山市园、林、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订项目成果图件.pdf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