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台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23-06-12 17:27:42
  • 来源: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 打印】   【字体:    

台府构〔2023〕9号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市政府决定成立台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江门市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审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统筹推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自然资源工作的分管负责同志及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作为专项工作协调机制,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市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同时撤销,相关职责划入领导小组。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知识产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知识产权等问题, 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 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65827邮件:tssxzzx@jiangmen.gov.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