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府构〔2022〕27号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台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和江门市委、江门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研究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和重要制度,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各镇(街)、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机制。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担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市领导担任第一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助市领导协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负责同志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资办、市供销联社、市税务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台山供电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承担。领导小组设农村厕所革命专项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组、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专项组,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水利局牵头开展工作。其他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提出,按程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附件:台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附件
台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旭晖 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李志刚 副市长
副 组 长:罗小红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达忠 市政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黄永达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方景现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局长
郑卓世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邓卫行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
欧明波 市科工商务局总经济师
陈艺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香香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胡 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梁海浪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甄卓峰 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吴东明 市委农办常务副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
陈伟锋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严小敏 市卫生健康局二级主任科员
余仲梅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曾耀锋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洪坤远 市公资办副主任
方浩瀚 市供销联社四级调研员、理事会副主任
吕国强 市税务局副局长
邝向荣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副局长
麦伟辉 台山供电局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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