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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22-08-25 15:53:05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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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构〔202219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粤府〔2022〕26号)精神,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市土壤普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台山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江门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各项部署,由市农业农村部门履行牵头职责,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细化编制我市实施方案,以耕地作为普查重点,并查清园地、与食物生产相关的林地、草地,以及与可开垦资源相关的未利用地土壤情况,各成员单位在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二、组成人员

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统筹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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