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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台山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22-08-10 10:57:15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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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府构〔202217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22〕44号)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江门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江府构〔2022〕16号),为加强对我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称“双减”)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台山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江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市“双减”工作,协调解决“双减”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各镇(街)、有关单位落实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常委和市政府分管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管理、金融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人民银行台山支行、江门银保监分局台山监管组。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办理调整。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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