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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广海湾经济开发区有关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广海湾经济开发区有关开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布局。按规定权限实施投资项目管理。负责拟订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业产业布局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区域工业发展趋势并提出意见建议。推进工业产业化和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制定并组织执行财政年度预算、决算。负责有关政府基本建设投资的监督管理。承担广海湾经济开发区政府投融资相关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等工。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推进科技创新平合、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和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广海湾经济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业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三)负责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资源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规划区内有关规划业务工作,参与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范围内有关总规、控规的编制工作,编制和实施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研究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做好广海湾经济开发区有关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协助做好与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关水务方面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拟订广海湾经济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和落实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土地整理开发工作。组织落实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土地批后监管工作。

  (四)负责广海湾经济开发区有关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拟订广海湾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产业发展方向、布局,落实重点招商项目,推进广海湾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的市场化运作。负责组织有关项目投资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展览会、博览会等活动,负责大中型会展活动的推介和协调工作。

  (五)负责广海湾经济开发区有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牵头拟订有关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广海湾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工作中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依法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承办江门市委、市政府和台山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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