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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中心海洋环评二次公示
  • 2017-08-14 00:15:5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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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广海湾经济区台山片区商业服务中心填海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告(第二次)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大广海湾经济区台山片区商业服务中心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简介
大广海湾经济区台山片区商业服务中心填海工程填海造地用海面积约为47.5507m2,形成陆域面积44.2918m2。拟形成陆域高程(黄海基面起算)6.0m(使用标高),设计回填标高为5.2m0.8m厚铺面结构层,标高计算及取值符合规范要求,并满足陆域使用要求。
大广海湾经济区台山片区商业服务中心四周设置宽60m的公共道路,中间分区设置宽20m的公共道路,道路中间均设置宽5m的公共绿化带,本区共分休闲文娱区、综合商业区、商业产业区、商住区、高新金融区和时尚购物区。
根据本工程的自然条件、周边建筑材料情况以及前期工程经验,本工程海堤采用斜坡式结构形式。堤心采用10100kg抛填开山石。
陆域形成工程本阶段考虑了采用回填惰性拆建物料,回填工艺可满足使用要求,推荐陆域形成方案可行、经济合理。
工程总投资29105.09万元。
    2、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措施要点:
1)项目对海洋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2)拟采取环保措施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海洋环境保护角度认为,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4、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公众到公示网站、台山市广海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或海南寰亚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查阅索取。
2)查阅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区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本市各机关、团体、个人。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区域目前海洋环境状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该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实施。
④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台山市广海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750-5588702,电子信箱:czb5588702@126.com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寰亚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工
联系地址:海口市金茂西路环海国际大厦6G
联系电话:0898-68515306,电子信箱:114004363@qq.com
台山市广海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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