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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区位调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 2020-02-17 10:05:2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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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山市广海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区位调整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区位调整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初稿,依《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规划概况

  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原名台山市广海湾华侨投资开发试验区)于广东省人民政府1992年批准设立(粤府函〔1992〕541号),2006年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核准面积621.32公顷,涉及广海镇、赤溪镇两个镇区,包含2个区块:其中区块1东至环城,南至南海岸线,西至奇石,北至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区块2东至田头小学,南至长安村,西至省道高铜线,北至元山(在公布的四至范围内,有2个扣除区块,面积共计40.00公顷)。2018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多个部委对《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目录名单,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面积变更为1432.89公顷,共涉及5个区块,除去原有的区块1、区块2外,又新增3个区块,主导产业为电力、热力、汽车。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区块1、区块2已于2012年获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粤环审〔2012〕126号)。

  近年来,随着园区的建设发展,产业集聚速度加快,但部分属于广海湾工业园区的区域由于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不足,用地与城镇用地大部分重合、不可建设用地面积比例较大,导致产业发展受到限制,亟待开展广海湾工业园区区位调整。由此,台山市广海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区位调整规划》,对区块2的部分用地进行了调整,以进一步推动园区提升发展。

  1、区位调整范围:区位调整调出地块面积91.11公顷,位于区块2内;调入地块面积91.11公顷,位于白宵围地块内。区位调整后,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总面积不变,仍为1432.89公顷。

  2、主导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项目。

  3、区位调整用地规模:总用地规模91.11公顷,全部为城市建设用地,其中工业用地面积65.08公顷。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园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主要环境影响是园区废水排放对近岸海域的影响。目前,区块1已建有大沙污水处理厂,但纳污管网尚不完善;区块2规划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待园区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并完善配套管网后,广海湾近岸海域可承载园区区位调整规划的发展。

  2、废气:废气源主要包括工业源、生活源和交通源,主要污染物包括SO2、NOx、烟尘、工艺粉尘、有机废气(VOCs)等。根据预测,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各预测时段,环境空气敏感点的大气污染物的地面浓度最高贡献值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在园区严格控制产业引入类型的情况下,可以有效减轻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

  3、地下水: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生活办公废水以及一般的工业废水,来自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系统的废水,以及油类物质。在加强地下水防渗及监测巡查条件下,园区建设运营基本不会造成周边地下水环境污染。

  4、噪声:园区内及周边部分居住区等距工业用地较近;在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园区内部及周边声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方能满足相应评价标准,园区噪声源不会对厂界外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固体废物:园区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不能利用的通过填埋等措施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则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市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在相关措施落实的情况下,园区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

  6、生态:开发活动将导致生态系统在组成、结构和功能上发生变化,区内生物量、景观生态以及局地小气候将受到一定影响。园区范围内绝大部分已经是城市建成区,非建设用地较少,且不涉及重要的生态环境敏感区,园区的开发建设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程度总体不大,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7、环境风险:环境风险事故主要是行业危险废物的污染事故、易燃物质的火灾事故等造成的环境影响。通过对规划区内各行业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园区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和实施合理的风险应急预案,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发生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进一步完善园区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新建区域必须做到雨污分流,已建区域尽可能改造为雨污分流体系;严格控制入区产业类型,限制水污染型产业的引入;推动园区规划污水厂的建设,提升园区污水处理能力,减少水污染物排放量。

  2、废气:严格控制废气排放强度大的企业入区,避免对周边城区环境空气造成不利影响;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发展工业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气排放量;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合理布置产业布局,设置工业卫生防护带。

  3、地下水:减少清洁水的使用量,减少污水排放;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区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4、噪声:对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和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园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生态:通过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生态恢复、水生生态保护、水土保护等措施,园区可以缓解开发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园区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处理方案,规定了严格的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严格落实本报告的提出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和排水方案、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区位调整规划的实施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过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广海湾工业园区区位调整规划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广东台山广海湾工业园区区位调整规划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编制机关或环评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编制机关、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下文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联系取阅。

  请于2020年2月17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规划编制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台山市广海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0-5588709

  电子邮箱:ghw5588708@126.com

  地址:广东省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1 号

  邮编:529228

  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83028931  传真:020-83028931

  电子邮件:peia_gd@foxmail.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2楼

  邮政编码:510045



  台山市广海湾滨海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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