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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我局通过宣传栏、网站等平台,认真组织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工作机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概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我局201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797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公开信息12条,党务公开信息23条,规划动态65条,审批事项信息530条,政策法规信息8条,公告信息9条,网络留言150条。
3.重点公开内容
一是机构信息:机构职能、主要领导、业务电话、股室职责; 二是法规法规:《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城建监察规定》、《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8条;三是工作信息: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示、“一书两证”发放情况、贯彻中央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服务重点项目情况、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等600余条。
(二)公开形式
主要包括门户网站、传播媒体、报刊、宣传单、公示栏、现场公示、电话、书信、传真等。在进一步完善规划网站功能,充分发挥网站公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全年在网站主动发布规划信息90条,对我局已审批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批前公示、批后公示。
(三)公开的及时性。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均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继续推进规划公示。对重要规划,通过规划网站、公示栏等渠道进行公示,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全年共公示了工业新城总体规划、南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蓝线绿线控制规划、塔山公园及周边地块改造规划、名镇名村(试点)建设规划等16项重要规划。
(二)积极做好网上咨询和服务。我局在规划网上设有“服务指南”、“报建表格下载”、“审批事项公告”、“公众参与”等专栏,除公布我局各业务股室的咨询电话和主要职责、规划报批的有关规定和办事指引外,还对网友的留言及时进行回复,全年回复网民咨询150条。
(三)广泛听取意见。2012年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16件,还两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我局工作的视察,听取他们的意见。4月份,就《台山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实施评估》面向全市开展问卷调研,了解市民对总体规划认知度和规划实施满意度。
(四)认真抓好规划宣传工作。我局除通过规划网随时报道规划工作动态外,还积极向有关报社、广播电视台提供情况,及时宣传报道规划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为向有关领导、部门单位、企业、服务对象和市民全面介绍规划工作,我局每个季度编辑出版一期《规划简讯》,介绍最新的工作动态和规划成果,全年出版4期共4万多字;为了配合我市“两大工业平台”的规划工作,我们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编辑了《“两大工业平台”规划工作简报》10多期共2万多字;还编印了名镇名村、综合交通规划、工业新城规划等宣传册近2万份。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规划工作的了解,促进了我们的工作。
(五)开展便民服务。通过加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建设,印制了办事指南、便民资料等,向广大建设单位和个人发放,全年发放便民资料500余份。向社会公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确保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同时,在市法制宣传栏上公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容积率管理办法》等规划法律法规,使规划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我局2012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股室、设计院、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共同参与,每股室设一名信息员,不断完善信息员报送制度,明确信息员要注重收集信息,及时将本股室、院的重要活动、工作和业务项目整理成信息,经股室负责人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提供给办公室公开。实行“谁报送谁负责”,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提供、审核、和发布制度化。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来源工作还有待加强;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
(二)下一步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规范网站的建设,强化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逐步理顺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充分发挥各股室的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程序高效运作。三是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健全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强化信息公开互动,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增强针对性和互动性。
台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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