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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号--通告--施岳鹏
  • 2024-11-07 08:54:39
  • 来源: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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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不动产(登记)公字〔2024〕第792


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向我局送来(2023)粤0781执恢196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3)粤0781执恢196号之四《执行裁定书》。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施岳鹏将位于台山市深井镇小江村委会小江圩东兴路15的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件交还我局,协助买受人台山宁禄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1. 台国用(2013)007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2. 台他项(2013)00073《土地他项证》

  3. (2022)台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7942《不动产登记证明》

请被执行人施岳鹏见本通告1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权属证件交到台山市台城龙华里34号台山市自然资源局。逾期不交回,上述权属证件作废,我局将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要求,为买受人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


台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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