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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9-18 10:33:00 主题分类:
主题词:
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采集表
行政相对人信息案件信息
*行政相对人
    名称
*行政相对人
    类别
法人及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案件名称*决定书
    (通知书)
    名称
*决定书
    (通知书)
    文号
*违法依据*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决定
    日期
*处罚类别*职权来源*委托单位备注决定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自然人

证件号码

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其他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可确定金额(万元)不可确定金额暂扣的证照名称暂扣的证照编号吊销的证照名称吊销的证照编号行政拘留天数
台山市祥安矿业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440781MA********郑宝云台山市祥安矿业有限公司涉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法行为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山)应急罚〔2024〕
    监管-2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1、凹陷平台-2m   未建设排水沟,平台的积水未引流收集到沉淀池,且中间修建了一条道路挡住了水通;2、现状图纸反映东北方向-2m~+8m 台阶已终了,台阶高度超过 12   米,超过设计值 10米;现场测量采场西南侧已终了+23m~+8m 台阶高度 16.3米,超过设计值 15 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以及第十九条的规定2024.9.13决定给予:处人民币Ұ   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依职权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郑宝云自然人居民身份证3501261970******台山市祥安矿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涉嫌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台山)应急罚〔2024〕监管-24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五)项的规定台山市祥安矿业有限公司存在“1、凹陷平台-2m   未建设排水沟,平台的
    积水未引流收集到沉淀池,且中间修建了一条道路挡住了水流通;2、现状图纸反映东北方向-2m~+8m 台阶已终了,台阶高度超过 12 米,超过设计值 10   米;现场测量采场西南侧已终了+23m~+8m 台阶高度 16.3 米,超过设计值 15 米”的隐患问题,主要负责人郑宝云对矿区内安全问题负有管理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以及《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一)项的规定2024.9.13决定给予:处人民币Ұ   贰万柒仟伍佰元(¥275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依职权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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