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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应急管理局现曝光1起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以案为鉴,增强守法意识,落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12日,台山市应急管理局对台山市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分拣车间铝屑上料机使用非防爆型电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向该公司发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此进行立案调查。
处理结果:
台山市某公司存在“分拣车间铝屑上料机使用非防爆型电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以及参照《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十九条的相关标准,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贰万五仟元整(¥25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1.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这起典型案例直接揭露了粉尘涉爆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上的重大漏洞,凸显了安全生产意识的薄弱。通过公开曝光,旨在警醒同行业及跨行业企业,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不仅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更是关乎员工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
2.严格法律法规执行。这起典型案例彰显了执法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坚定执行力度。这既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是对全体企业的明确警示,强调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同时,激励企业主动学法、守法,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3.提升应急响应能力。鉴于粉尘爆炸事故的突发性和高危害性,公示案例强调了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的重要性。企业需以此为契机,全面审视和优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员工培训,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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