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5月份台山市卫生监督信息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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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16:25:12
- 来源: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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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山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试行)》要求,我局对2020年5月份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如下(详见附表)。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31日
附件
一、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台山市台城信爱京文口腔门诊部 | 台山市台城环市中路38号沃华中环广场商业街302号商铺 | 未对购进消毒产品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口腔门诊部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49一般裁量的规定 | 罚款500元 |
台山市维斯达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台城东门口腔门诊部 | 台山市台城富城大道93号102号 | 未对购进消毒产品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口腔门诊部 | 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和《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49一般裁量的规定 | 罚款500元 |
台山市大江镇大巷村委会卫生站 | 台山市大江镇大巷村委会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 卫生站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40从轻裁量 | 警告 |
台山市台城三社村委会华安圩卫生站 | 台山市台城三社村委会新民街8号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 卫生站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40从轻裁量 | 警告 |
台山市端芬镇塘头村委会卫生站 | 台山市端芬镇塘头村委会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 卫生站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40从轻裁量 | 警告 |
台山台城符国长门诊部 | 台山市台城东郊路津华苑1008卡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 综合门诊部 |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及《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40从轻裁量 | 警告 |
二、非法行医查处信息
三、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纳入依据 |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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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
单位名称 | 地址 | 记分原因 | 记分分值 | 记分依据 |
台山市大江镇大巷村委会卫生站 | 台山市大江镇大巷村委会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 2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 |
台山市台城三社村委会华安圩卫生站 | 台山市台城三社村委会新民街8号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 2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 |
台山市端芬镇塘头村委会卫生站 | 台山市端芬镇塘头村委会 | 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 | 2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 |
台山台城符国长门诊部 | 台山市台城东郊路津华苑1008卡 | 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 | 2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规定 |
五、公共场所监督执法类信息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台山市南湖深宝酒店有限公司 | 台山市台城南门路105号第二幢 | 台山市南湖深宝酒店有限公司从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3月30日,共63日,在台山市台城南门路105号第二幢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旅店项目。 | 个人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序号64条款裁量因素一般的规定 | 警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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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活饮用水监督执法类信息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违法行为 | 机构类别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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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项抽检类信息
单位名称/个人 | 单位地址 | 按照国家、省和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计划或方案内容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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