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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中旬至2019年12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作了反馈,指出7大方面共14项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我局党组对反馈意见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上率下,以改促进,落实各项有力整改措施,推动我局党组全面管党、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截至2020年4月16日,巡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毕13个,基本完成1个。按照党务公开的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1月17日,我局党组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察反馈意见传达至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个研究分析,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1月22日,召开全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改。
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先后召开8次党组会,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中共台山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九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研究,细化整改措施30条,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重新修订《中共台山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关于印发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修订)的通知》等4项制度,新制定《台山市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审核监督办法》《台山市统计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台山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15项制度或方案,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切实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二、聚焦问题,真抓实改,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方面的整改。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先后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5次、局党组成员带领全体党员学习5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一体学习领会、一体落实、一体推进。
二是剖析问题根源。2020年3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夯实整改责任。
三是规范学习制度。2020年2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审议并印发《台山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出台相关方案。2020年3月13日,印发《台山市统计局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密件),推动“两防”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对政治领导作用薄弱,政治责任压得不实方面的整改。
1.关于政治意识不强,推进市统计执法工作不力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执法人才库。经梳理,我局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考试4人(其中3人证书申领中)、国家统计执法证1人,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第二条,以上人员均可开展执法,日后执法工作将安排该批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开展。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2020年3月19日,印发《台山市统计局2020年统计执法资格证培训方案》,明确培训对象、培训目的、学习内容、学习方法、时间安排和学习要求等内容,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备考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
三是强调执法要求。2020年2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强调综合核算与法规执法股股长岗位职责,要求其按照年度任务,严格履行综合核算和统计执法职责,及时掌握统计法治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3月27日,印发《台山市统计局统计行政执法审核监督办法》,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计划定于5月份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并将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关于谋划夯实基层统计基础责任意识不强,与新时期统计要求存在差距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统计基础。加强与市委编办沟通,牵头规范和夯实基层统计基础,经协调,市委编办同意在本次镇级机构改革中落实党政办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并由镇党政办负责承担、统筹镇级统计工作。
二是组织统计知识培训。2020年1月6日-1月17日期间,共召开6场统计年报定报培训,覆盖全市492家“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和17个镇(街)统计人员,有效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及时更新统计人员信息。2020年1月对全市基层统计人员信息进行更新,全面掌握经济单位统计人员配备情况,目前已更新完毕,每个经济单位已至少配备1名统计人员,全市现共有522名统计人员。
四是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2019年11月29日和12月8日分别在商业城和昌大昌广场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各界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的良好氛围。
3.关于“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到位,党组领导作用不突显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理论学习。2020年1月17日,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2020年2月28日,召开党组会学习《台山市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提高对“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认识。
二是重新印发制度。截至2020年3月13日,已以局党组名义重新印发《中共台山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关于印发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修订)的通知》《台山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的规定(修订)》,杜绝以行政发文代替党组发文的现象。
三是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如2020年1月9日审定年度考核结果、2月26日讨论工作人员合同续聘、3月6日讨论“七人普”人员招聘等事项,均已按规定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局党组书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末位发言制度,充分发扬民主。
(三)对党的思想建设不牢固,学习教育随意应付方面的整改。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主义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学习制度。2020年2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审议并印发《台山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巡察整改以来,党组成员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展学习交流。2019年12月27日学习研讨《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2020年2月26日学习研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班子成员发言均有发言提纲,会议记录详尽。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不实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20年3月4日、3月20日分别印发《市统计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台山市统计局2020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究部署工作。
二是强化领导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整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好表率。并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学习教育督导检查情况,强化督导,确保常态推进。
三是严肃学习纪律。2020年2月26日召开固定学习日活动强调全体党员要做好个人学习笔记,3月12日,分管纪检领导对巡察发现学习笔记马虎应付的个别党员进行谈话提醒,通过谈话,督促其深刻反省、限期改正。
四是强化日常检查督促。2020年3月4日,成立检查小组负责检查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将检查结果计入党员评星定级得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并于2020年3月12日,对全体党员个人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经检查,全体党员学习笔记记录详尽,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责任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0年2月26日,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3月17日,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二是加强研究部署。2020年2月11日召开党组会听取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并审定工作报告,会上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并继续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纳入学习计划。2020年4月3日,印发《2020年台山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担当。
四是抓好责任落实。2020年3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并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台山市统计局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要点之一,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
(四)对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党组织制度执行不严方面的整改。
1.关于执行党组织基本制度不严格,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定期研究党建工作。2020年3月2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审议并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台山市统计局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强化对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等基本制度,开展集中学习5次、“重温入党誓词”1次,印发防疫倡议书、协助社区做好防疫值守,强化党员意识,动员全体党员积极投身基层防控一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梳理换届选举工作。2020年3月4日,梳理局党组织基本情况并形成《台山市统计局党组织基本情况表》,确保及时做好换届等工作。
2.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不严肃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梳理和查找党组在2018年2月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制度不严格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领导班子和人事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熟悉,致使考察后缺少党组讨论和公示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
二是抓好学习培训。2020年2月26日、3月4日,分别组织全体干部、局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重要文件精神。并安排局人事干部共2人报名参加由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干部人事档案业务跟班学习,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管理水平,使全体领导和人员熟知工作流程。
三是听取选人用人工作情况。2020年2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一报告两评议”测评情况,对选人用人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四是完善制度建设。2020年3月5日、3月13日分别制定《干部人事档案、出国(境)证件移交清单》《台山市统计局中层(股级)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台山市统计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流程,做到进一步规范管理。
五是全面检查人事档案。对全体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共审核干部人事档案10卷,重新审核认定干部档案1人,补充59份资料。将单位人事干部共2人的档案移交分管领导保管,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五)对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存在形式主义方面的整改。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剖析问题根源。针对政治站位高度不够、政治纪律执行不严、政治功能发挥不强、宗旨意识树得不牢等问题根源,2020年3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夯实责任,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二是建制度、抓规范。2020年3月19日,印发《台山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2020年3月13日,印发《台山市统计局落实江门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密件),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推动“两防”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抓好财务整改。梳理和查找关于财务报表与会计账目不符的相关凭证,由局财务人员撰写情况说明,经梳理,出现财务报表与会计账目不符的情况,主要是因为2016年12月财务人员对财政系统不熟悉,直接将会计报表从财政系统导出来,并且没有及时核对修正。2020年3月12日,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1人进行谈话提醒,提出财经纪律要求,并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2020年3月5日,印发《台山市统计局限时办结制度》《中共台山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开展2020年廉政谈话的通知》,并对全体干部共16人开展了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六)对党的纪律建设刚性不足,纪律监督偏松偏软方面的整改。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2020年3月24日,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参加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第一次),审议并印发《中共台山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和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廉政谈话16人次,谈话提醒13人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次,党组书记认真开展述责述廉,总结履责守廉情况,党组全体成员均严格按照《台山市统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履行职责。
2.关于纪律监督宽松软,存在“老好人”思想问题。
完成状态: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截至2020年3月13日,针对巡察发现的个别干部未经审批随意出国(境)、证照不及时归还,学习笔记只记录名称、没有具体内容等问题,已由分管纪检领导对4名干部开展谈话提醒,逐一提醒和强调纪律要求。
二是加强党内监督。2020年2月28日印发《中共台山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开展2020年廉政谈话的通知》,并对全体干部共16人开展了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局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三是严肃统计工作纪律。2020年3月16日,召开“依法统计,推进‘两防’工作”会议,通报2018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的5起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3月25日,以市政府名义向全市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广州市有关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扩大警示教育范围。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再在全市统计会议上通报。
3.关于出国(境)证照管理松散,责任不到位问题。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2020年3月5日、3月6日,分别制定《干部人事档案、出国(境)证件移交清单》《台山市统计局股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做到进一步规范管理。
二是压实管理责任。明确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作为分管领导,落实由组织人事干部做好证照管理工作,并于2020年3月5日,将单位人事干部2人的出国(境)证件移交分管领导保管,进一步规范管理。目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本单位管理股级及以下干部(含工勤)12人,其中7人拥有因私普通护照,4人持有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0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严格做到应交尽交、个人“零持有”、一人一档管理。所有证件已由办公室进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三是严明纪律要求。2020年2月26日,在党员大会上强调全体干部要严格执行市有关出国(境)管理工作;3月12日,由分管纪检领导对巡察发现出国(境)证照归还时间拖延的3名干部进行谈话提醒,通过谈话,督促其深刻反省、限期改正。
(七)对廉洁纪律意识不强,财务开支不规范方面的整改。
完成状态: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制度建设。2020年3月31日,印发《台山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切实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巡察整改以来,我局无开展公务接待工作,并将继续按照接待程序和费用报销等接待要求严格执行。
二是梳理问题根源。梳理和查找出现市内出差报销餐费没有使用沿途发票报账的问题原因,由涉事人员撰写《关于下乡差旅费未使用沿途发票报账的情况说明》。经梳理,主要是因为在2018年1月11日、1月17日、2月28日共3次下乡调研期间,因工作结束时间晚,沿途饮食店较少,出差同志回台城就餐所致。
三是强调财务纪律。由分管财务领导分别对7名涉事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强调财务开支和纪律要求,并在党员大会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市有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报销必须凭出差地或沿途发票,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严明财经纪律。
三、常抓不懈,巩固成果,推进统计工作上新台阶
下一步,台山市统计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定不移、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为推动统计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是强化问题导向,继续抓实整改。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始终将整改工作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确保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切实发挥整改成效,
三是立足工作实际,助力统计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统计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全市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5524607;邮政地址:台山市台城学宫路统计局大楼二楼,邮政编码:529200 ;电子邮箱:tstjj5524607@163.com。
中共台山市统计局党组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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