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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司法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2017-12-22 02:42:4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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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司法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台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为主线,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为目标,全面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一、健全推进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我局班子成员的各项分工和各处办股所的工作职责组成和及时调整,印发《关于调整台山市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台司〔201726号),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二)认真谋划,制定工作要点。年初,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处办股所,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坚持常抓不懈,规范运行。

(三)加强考核,规范执法行为。我局领导小组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分别于半年和全年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和公证案件等进行抽查验收和总结。

二、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权力运行

(一)完善征求意见审核制度。我局落实征求意见的审查和备案工作,以公职所为组织中心,组织公职、法援律师和局机关、各司法所通过司法考试准备从事公职律师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对全市征求意见稿进行审议,为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减少法律风险,发挥律师的职业特长,为政府出谋划策。今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实施细则等各类征求意见稿14件。审查程序坚持以公职律师团队提出初步意见,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方式进行运作。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一是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台府办函〔2017320号)文件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加强我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工作,积极运用网络新技术加快信息发布,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访提供便利。三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积极利用我局官方网站,规范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五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公开等相关工作。四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对外公开公布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指南、联系电话等事项;对内公开公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单位固定资产、大宗物品采购等事项。截至目前,发布各类文件81件,在局官方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发布各类信息90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88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50期。

(三)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编制了行政审批清单,梳理行政许可1,行政处罚31项。一是行政许可仅有“公证员执业、变更初审”一项行政许可事项。该许可事项已经纳入《台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版)》,并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录入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录入模块,根据系统有关要求对以上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同时根据要求编制了台山市司法局“双公示”事项目录,并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及时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截至10月底,该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数量和办结数量均为0件,没有形成行政许可案卷。没有作出行政处罚行为,没有形成行政处罚案卷。二是行政处罚执法权限31项,均是对法律服务所以及法律工作者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截至10月底,我市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执业活动得到有效监管,从未发生需进行行政处罚的违法执业情形,没有形成行政处罚案卷。

三、加强法治培训,提高法律素质

(一)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17年度制定我市今年的普法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一是制定我市今年的普法工作要点,以文件的方式发送到全市各镇(街)和各单位,指导全市各单位部门按要求制定各自的学法和普法年度计划,推进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扎实做好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二是以“江门普法网—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系统”为平台,组织我市公职人员参加2017年度普法网络考试。

(二)继续坚持年度政府学法计划,按质按量开展学法活动。一是制定了台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并先后组织协调市环境保护局、市法制局、市文广新局和台山供电局分别以《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省政府令2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供用电条例》为主题授课。二是针对不同的学法专题内容,先由各职能部门组织讲课稿,再由市普法办把关通过后印发到各参会人员手上进行集中学习和自学。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供法制保障

(一)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我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不断深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切实提升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加大力度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打造了一支具备良好业务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人民调解组织374个,乡镇调委会18个,村(社区)调委会313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15个,专业性调解室28个。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51件,调成率100%

一是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进一步调动我市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规范人民调解员调解矛盾纠纷“以案定补”经费管理,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台山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的实施方案》、《台山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二是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按照广东省妇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妇字〔201615号)的文件要求,台山市妇联向我局申请设立台山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该调委会已依法成立并正常运作。

(二)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一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印发了《关于征求<关于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台普函〔20172号),二是启动“七五”普法规划,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台委〔201717号)。全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57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多万份。三是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相继建立了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广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38个,各大新闻媒体也设立了法治专题栏目,形成了多视角、多形式、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格局。

(三)加大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与服务。一是加大对律师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服务。全市6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36名,其中公职、法援律师14名,全市律师共担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律顾问86家,办理各类案件454件,6名律师参与了党委政府信访接待,息访和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诉求17件。二是着力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规范行业质量控制,杜绝了错证、假证。截至10月底,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34693件。

(四)法律援助深入开展。一是落实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依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二是工作经费足额到位,由我市财政保障办公经费4万元,省专项办案经费22万元。三是不断充实法律援助专业人才,市法律援助中心编制3人,通过购买服务引进1名法律工作者负责日常接待咨询。截至11月底,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15件。

(五)深化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工作。一是构建台山市社区矫正中心,打造功能齐全的社区矫正平台,内设办公室、接矫大厅、矫正宣告室、监控指挥室、教育培训室、心理矫治室、警务检察室、档案资料室、远程视频帮教会见室等九大功能室,该中心于今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按照社会工作者与社区服刑人员11202的比例配备了社矫工作人员。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并对服刑人员全部进行了手机定位,依法严格对服刑人员进行管控。三是加强日常管控。全市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02名,全部建立了电子档案与纸质版个人档案,充分利用广东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化手段,加强智能手机监控。不定期到全市18个基层司法所落实走访检查、信化监控核查,督促社矫人员落实见面报到报告、电话报告、书面汇报、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工作。四是加强业务培训。2017116-8日在我市川岛镇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60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包括市局主管领导、社矫股、基层股和基层司法所所长、负责社矫工作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六)不断净化基层法律服务市场。对全市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对全市1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

五、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七五”普法工作宣传形式较少,创新度不够,取得的法治宣传效果达不到预期,需进一步从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宣传频率上进一步改进加强。

(二)思想观念有一定的固化情况,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

(三)法律援助宣传还有待于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还有待于继续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还有待于继续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及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六、2018年度工作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创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律工作者的创新意识。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

(三)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为,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力争把我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示范性服务窗口。

(四)加强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抓好社区矫正执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各类业务培训,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的综合素质。

台山市司法局

2017年11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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