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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2016-10-13 07:30:3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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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台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贯彻落实江门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台府办函〔2016460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今年2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层面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本方案中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紧紧围绕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和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主动加强解读回应,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二、工作机构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台山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梁长浓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办股所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汤国宏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包括:阮晓、李志毅、陈娉婷、陈国略,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

梁长浓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汤国宏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办股所负责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信息发布制度。要加强司法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工作,积极运用网络新技术加快信息发布,定期在以上四大平台上发布信息,要注重信息质量,注重时效性,力求形式规范、语言精炼、内容全面。要充分利用四大平台,促进业务交流、搞好对外宣传,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要发挥媒体作用,运用媒体及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为媒体准确把握重大政策精神和采访提供便利。

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对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在纸质公文印发后,在局网站上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在活动结束后在局网站上公开。

三是建立政策解读机制。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材料一并报批,政策解读材料原则上与文件同步公开,最迟不超过3个工作日。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释疑解惑。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尤其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政策,每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四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利用新闻发布会、网上回应、微博互动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遇有涉及我局的重大突发事件时,我局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五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发布的信息应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所发布的信息均为非密级信息,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201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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