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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14-02-19 02:07:2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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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现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处理公民举报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台山市司法局2013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台山市司法局”网站(http://sifa.tsinfo.com.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台山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富城大道128号,邮编:529200,电话:0750557287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概述

2013年,台山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版块形式以及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司法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全面性,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梁长浓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汤国宏任副组长,各处办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此外,我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负责同志参加了各类学习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在深入学习和实践的基础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建立了本部门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公开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公开程序上,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无论是党务公开的项目、方案还是形式、内容,均由领导小组审核后才组织实施。一年来,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对“台山市司法局网站”的维护,指派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更新工作。及时公布我局各项工作信息;及时回答群众在网上的咨询;及时将最新法律法规发布在网上。

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今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将部门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突出创新形式,强化载体建设。我局主要通过内部公开栏、会议、信息、简报、办公QQ群等形式进行公开;对适合在全社会公开的事项,主要采取公开栏、电台电视台或报纸等新闻媒体、本局网页、电子显示屏和电子触摸屏等方式进行公开。如继续完善了党员活动中心设施,在图书室增添党务工作书籍资料;设立了党务公开工作意见箱和举报电话,聘请了监督员,对我局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把“台山市司法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一年来,在“台山市司法局”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40条,另外通过纸质邮寄或专送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相关单位公开信息30条,对大力宣传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3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接听“1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电话131人次,接待群众来访253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29人次,网上咨询43次。网上咨询,是指群众在“台山市司法局”网站的“留言板”上留言咨询,首先由办公室统一受理,再要求各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答复内容,经办公室领导审核后,由专人及时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为5万元,全部用于本局网站维护(交给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网站维护费用为每年0.2万元)。

(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处理公民举报、投诉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公民举报案件,未接到投诉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本局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但从公开效果看,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本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当作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公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信息,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各栏目板块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台山市司法局

                                      20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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