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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台山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2.思想品德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协调能力,能熟悉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业务。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招聘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22日至2003年12月21日出生);
5.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或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三、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法律服务助理人员2名,主要从事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辅助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接待来访当事人并进行释法答疑;
2.指导当事人提交申请材料;
3.做好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的相关衔接工作;
4.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调查取证;
5.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等参考资料;
6.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草拟行政复议文书;
7.协助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开展调研等工作;
8.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9.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附件《台山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后打印并在报名人处签名,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sssfjfzdcg@jiangmen.gov.cn。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司法局招聘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招考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排名前2名为拟聘用人选。
2.笔试的试题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内容,满分为100分。
3.笔试、面试均由市司法局组织和实施,满分为100分。
4.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体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司法局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未能按规定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市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满,双方无异议的,可以续聘。
五、待遇
年薪约6万元(包括单位及个人应支付的社会保险、公积金、补助等一切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小姐,联系电话:0750-5528149。
附件:台山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台山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2日
台山市司法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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