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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文件管理规定》(江府办〔2009〕107 号)和《台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台府办〔2016〕11号)的要求,我市政府将编制2020年度台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下简称“立规计划”),现就公开征集立规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涉及全局性工作或重大改革,或者对社会影响重大、涉及面广的行政管理事项,可以提请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立规计划项目应按照突出重点、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的原则,重点安排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充分表人民意愿、工作急需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
(三)已经列入江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和江门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立规计划。
(四)对需要列入计划的项目,按要求将文件名称、制定或修订的必要性、可行性、所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拟设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可初步形成规范性文件草拟稿。
二、征集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至2020年1月3日。
三、反馈方式
本次意见征集的汇总单位是台山市司法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建议项目,可以填写《2020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表》(详见附表,一项一表)后,连同规范性文件草拟稿及相关法律依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1.信函:台山市台城富城大道128号市司法局,邮编:529200;2.电子邮箱:sfj5528149@sina.com。
市司法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统筹协调各单位报送的立规计划项目,按照严格控制数量、保证质量的原则,拟定2020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草案),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2020年度台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表
台山市司法局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
2020年度台山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表
填报人/单位(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新制定或者修订) | ||
主要承办单位 | ||
会同承办单位 | ||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 | ||
起草说明及文件草拟稿、评估报告(另附资料) | ||
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设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 | 主要问题 | |
主要措施 | ||
报审时间 | ||
拟完成时间 | ||
联系人、职务、电话 |
报送人(签名/盖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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