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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我局现仅有“公证员执业、变更初审”一项行政许可事项,该许可事项已经纳入《台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现将我局行政审批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我局现仅有“公证员执业、变更初审”一项行政许可事项,该许可事项已经纳入《台山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暂无其他未纳入的事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于2018年8月底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录入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根据广东广东省司法厅编制的目录,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细分为公证员一般任职和公证员考核任职两项。
同时根据台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权责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结合“十统一”文件要请求,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形成本单位权责清单,补充完善“责任事项”、“问责依据及监督方式”等并提交审核,已通过审核。
2018年1月至现在,行政许可的申请数量、手里和办结数量为0件。
(二)依法实施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认真清理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认真清理、修改和完善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公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做到按职权范围、依法定程序办理审批事项。
(三)公开公示情况。
我局已经根据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录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根据要求编制了台山市司法局“双公示”事项目录,并在本单位的门户网站及时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开公示。
(四)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的监管标准,对行政许可事项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注重加强自查自纠,通过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另外还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评价公告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五)“1+3”清单情况。
我局根据法律法规和改革要求,对照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1+3”清单进行全面统一调整更改。
(六)服务创新情况。
1、申请方式多样,符合《公证法》规定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既可以到我局行政审批股交资料申请,也可以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申请办理。
2、优化办理流程,如细化了具体办理流程,绘制了流程图,明确了责任部门、办事流程、办事要求、办事工作日等。
(七)实施效果情况。
2018年虽然我局没有相应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发生,但是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以提高审批效率,为今后合法、合规、高效、有序地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因我局对公证员执业、变更审查只有初审权,行政许可权在司法部,如何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确保材料传递的安全的同时又提高办证效率是目前我们存在并亟待解决的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公示工作。通过不断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不断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探索出既安全又高效的对接方式,提高办事效率。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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