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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我局组织前往鹤山市司法局开展交流学习
  • 2019-09-16 10:18:4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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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局局长梅锐锋同志带队前往鹤山市司法局进行交流学习,深入了解借鉴人民调解“鹤城模式”的优秀经验和成功做法。

在鹤山市司法局局长冯杰晖同志的陪同下,梅锐锋同志一行先后参观鹤城社会综合治理长廊和鹤城司法所的办公场所,观看“创新基层治理打造江门样本”的宣传短片,听取鹤城司法所长刘志锋的经验介绍,并与鹤山市司法局的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就基层司法所建设、社会组织发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发挥乡贤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座谈。

在座谈会上,梅锐锋同志对鹤城司法所所长刘志锋同志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表示祝贺,并指出“鹤城模式”坚持党建统领,整合政府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合法治德治,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为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滋养和思想源泉,号召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向刘志锋同志学习,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善于总结提炼,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本次交流活动,大家收获满满,启发良多,既找到了差距,又学到了经验,更坚定了信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为平安台山、法治台山作出贡献。

(梅锐锋同志一行实地参观鹤城社会综合治理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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